吉安县: 历史沿革
吉安县古称庐陵县。《水经注》说它是因泸水而得名。
夏、商时代(约前21世纪~前1066),地域处扬州西境
周朝(前1066~前221)地属吴、越、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为36郡,始设庐陵县,隶属九江郡,县治在今泰和县西3里。
汉高祖元年(前206年),秦亡,楚汉争霸,英布为九江王,庐陵县属九江王国。
高祖五年(前202年),颖阴候灌婴渡江平定楚地,分九江郡立豫章郡,领18县,庐陵县属扬州豫章郡。庐陵县治在今泰和县城西北三十里。
新始建国元年(9年),改豫章为九江郡,改庐陵为桓亭县。
建武元年(25年)。桓亭县复名庐陵。
永元八年(96年),新淦县南部和庐陵县地划出置石阳县(治所在今江西吉水县北十五里固洲)。
东汉末,豫章郡分立庐陵郡治西昌,庐陵县分置西昌县(三国吴分庐陵县置,属庐陵郡。治所在今江西泰和县西三里。隋开皇十一年(591)改为泰和县。)和高昌县(治所在今江西泰和县西北三里),均属庐陵郡。
三国时高昌县为吴庐陵郡治
晉惠帝元康元年(291年),置江州,庐陵郡改隸江州。後來,庐陵郡移治石阳縣(今吉水县城东北8千米处)。
咸康八年(342年),庐陵太守孔伦移庐陵郡治于今吉安市区,石阳县随徙。
梁天监元年(502年),武帝灭齐,高昌县并入石阳县,隶属庐陵郡,郡县同治所。
隋开皇十年(590年),改庐陵郡为吉州,改石阳县为庐陵县。
次年,撤销吉阳(今吉水)、兴平(今永丰)、阳丰(今永丰)三县,并入庐陵县,隶属吉州。
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吉州为廬陵郡。廬陵郡領四縣:庐陵、泰和、安福、新淦。
唐武德五年(622年),复置吉州,庐陵仍为附廓县。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江南道分东、西二道,庐陵县属江南西道吉州。
天宝元年(742年),改吉州庐陵郡为吉州,县属不变。
吴天祐六年(909年),庐陵县属杨吴领地;
南唐保大八年(950年),析庐陵水东11乡置吉水县,庐陵县仍为吉州附廓县。
宋元祐七年(1092年),庐陵的同水乡与吉水的顺化乡互易(顺化乡即纯化乡);
景炎二年(1277年),忽必烈设立江西宣慰司,改吉州为吉州路,庐陵县隶属如故。
元元贞元年(1295年),改吉州路为吉安路,吉安之名始于此,相传意取“吉泰平安”之义,庐陵县仍属之。
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朱元璋兵取江西,改吉安路为吉安府,庐陵县属吉安府。
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江西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庐陵县属江西布政使司湖西道吉安府。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湖西道废,吉安府直属省;
雍正九年(1731年),庐陵县隶属赣南道吉安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吉安府,撤道,
民国三年(1914年),改庐陵县为吉安县,设庐陵道于宜春,吉安县属江西省庐陵道。
民国十五年,废庐陵,吉安县直属江西省。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江西省划分13个行政区,吉安县隶属第九行政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江西省缩编为8个行政区,吉安县隶属第三行政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江西省划为9个行政区,吉安县仍属第三行政区。
1949年7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吉安县。
1949年7月28日,奉令析吉安县石阳镇置吉安市,同属吉安分区。
1949年9月,吉安分区改为吉安专区。
1958年11月,吉安县并入吉安市。
1959年6月,县、市仍分治。
1968年,吉安县专区改名井冈山地区,吉安县属井冈山地区。
1979年,改井冈山地区为吉安地区,吉安县仍属吉安地区。
1979年11月,吉安县治所从吉安市区徙新县城敦厚镇。
2000年,吉安地区改为吉安市,吉安县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