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 历史沿革
自宋代之后属崖州。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于抱由峒(即今县政府驻地抱由镇)南6千米处瑞芝山筑乐安营,得名自乐安水(今昌化江),并设有乐安汛。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春,琼崖警卫旅旅长兼琼崖抚黎局局长陈汉光拟将五指山黎区建为五个县,1935年4月乐安县建成,为建成的“黎区三县”之一(其余二县为保亭县及白沙县)。1948年6月全境建立乐东县人民政府。1952年7月,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58年重新划分县域,原属崖县及东方县的数个区及乡划入乐东县管辖。1960年至1986年间,又将原属乐东县的数个区镇划入他县。
1987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撤销,同年12月28日改为乐东黎族自治县。1988年海南省建省后直属海南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