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 历史
舊石器時代,平谷境內已經有上宅文化。夏商周三代,平谷地属冀州、幽州,春秋战国为燕国地。秦并六国后,平谷为渔阳郡下辖。
西汉时期高祖十二年(前195年4月)始设立平谷县,属渔阳郡,县址在今山东庄镇小北关村南,之后撤销了县级建制,长期隶属于密云或蓟县,后赵时期恢复县名,不过县治在今通州区内,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升大王镇为平峪(同谷)县,平谷县建置再次恢复,属蓟州渔阳郡。元代属蓟州,明清时期属顺天府蓟州。民国初期属京兆地方,1928年京兆被废改属河北省蓟州道,抗日战争期间同密云、兴隆组成联合县,第二次國共內戰后属通县专区,1958年3月撤销通县专区后属唐山专区,同年10月划归北京市管辖。
2001年12月30日同怀柔区一道撤县设区,2002年4月18日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