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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 历史

敖汉旗: 历史

早在史前,敖汉旗境内就有古人类活动,考古学发现辖境有小河西、兴隆洼、赵宝沟、红山、小河沿、夏家店下层、夏家店上层等七种文化,其中小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小河沿文化四种文化首次发现于敖汉旗并以旗内地名命名。从春秋战国时代到蒙古兴起,塞外各部族长期占据该地。
元代属东道诸王封地,明初属兀良哈三卫,後被蒙古达延汗等征服,随后蒙古各部再次陷入分裂状态。成吉思汗的十九世孙岱青杜棱所辖部落最初属蒙古察哈尔八部之一,因不堪末代蒙古大汗林丹汗的虐政,偕其弟额森伟征出离察哈尔部,游牧至老哈河中游,分占了原内喀尔喀所据的老哈河南北两岸之地带。额森伟征那颜居地之东北,号其所部为奈曼,岱青杜棱居西南,因其是贝玛土谢图的长子,号其所部为「敖汉」。“敖汉”在蒙古语里的意思为“长子”,即最年长的儿子。“敖汉”也曾经写作汉字“敖汗”。不過也有其它說法,《建平县志》稱“敖汗”为“大王”之意(也就是大汗的意思)。明末,敖汉部与新崛起的后金结盟,曾参与努尔哈赤与明朝之间的战争。
清崇德元年(1636年),当时敖汉部有55佐领,编為一扎萨克旗(敖汉左旗扎萨克郡王),属昭乌达盟。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敖汉开始实行蒙汉分治,境内汉人归八沟厅(今平泉市)辖,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归建昌县辖,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归建平县辖。宣统三年(1911年),清廷將敖汉旗分置为「敖汉左翼旗」、「敖汉右翼旗」(敖汉右旗扎萨克郡王),二旗以老哈河为界。民國十一年(1922年),北洋政府將敖汉左翼旗两分,南边的旗叫“敖汉南旗”。满洲国康德四年(1937年)1月1日,又将三旗重新合并,并于同年在旗境内置新惠县,与敖汉旗并存。1940年重新併入敖漢旗。
1945年9月起属解放区,中共在敖汉旗辖地重新建立新惠县,翌年增置新东县。此时新惠、新东两县与敖汉旗并存,均属热辽地委所辖。1948年3月新惠县、新东县合并为新惠县,同年6月,敖汉旗、新惠县合并为敖汉旗新惠县联合政府。1949年3月,取消旗县联合形式,复称敖汉旗,属热河省辖。1956年1月,敖汉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属昭乌达盟。1969-1978年,随昭乌达盟归辽宁省管辖。1983年随着撤盟改市,归属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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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lle: Text: Wikipedia – „敖汉旗“, Autorinnen und Autoren (Versionsgeschichte), CC BY-SA 4.0 · Foto: Earth Science and Remote Sensing Unit, NASA Johnson Space Center, Public domain – Wikimedia 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