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
东方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的一个县级市,位于海南岛西部、濒临北部湾。该市亦为享有少数民族自治政策的非民族區域自治县级市,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直管。面積2256平方公里,总人口約45萬人。市人民政府駐八所镇,是一座港口和化学工业城市。東方名稱源自境內內陸黎峒(黎族居住的部落)东河镇的東方村,东河镇還轄有西方村與中方村。東方村曾在數年間短暫地成爲時東方縣縣治,但對外地人而言日常「東方」作爲地名還是主要指其今沿海城鎮--政府駐地八所镇。
东方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的一个县级市,位于海南岛西部、濒临北部湾。该市亦为享有少数民族自治政策的非民族區域自治县级市,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直管。面積2256平方公里,总人口約45萬人。市人民政府駐八所镇,是一座港口和化学工业城市。東方名稱源自境內內陸黎峒(黎族居住的部落)东河镇的東方村,东河镇還轄有西方村與中方村。東方村曾在數年間短暫地成爲時東方縣縣治,但對外地人而言日常「東方」作爲地名還是主要指其今沿海城鎮--政府駐地八所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