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 历史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设蒙自县,个旧为蒙自辖上六里之一,称个旧里。明嘉靖二年(1523年),改个旧鄉,屬蒙自縣下轄7鄉之一。
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云南省直接采办龙树脚 (今个旧卡房)银矿,每出银一两,抽课银 (税)一钱五分,微散银3分, 二项每年收课银三万七千六百一十三两七钱八分,遇闰年加银三十八两,为锡税之始。乾隆以后,清廷开始大量铸造青铜币,遂开始在个旧大量开采锡矿,以满足铸币所需的大量板锡。于是,人口剧增,商贾云集。光绪六年(1880年)云南厘金总局在蒙自设个蒙厘金局,在个旧、鸡街、卡房设分卡。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云贵总督岑毓英奏准,将临安府辖双水塘同知和临元镇左莹都司移驻个旧,设个旧厅,专管厂务和收解锡课事宜。
民国二年(1913年),个旧厅脱离蒙自县管辖,并由蒙自、建水两县划出部分区域置个旧县,隶蒙自道。为云南省甲等县。
1951年1月10日,撤销个旧县,设立个旧市(省辖市);同时将原个旧县的云河区划归蒙自县,蒙自县大屯区的一部分划归个旧市。1958年,个旧市改为州辖市,隶红河州,州府由蒙自西迁个旧。同时撤销开远、蒙自两县,归个旧辖。两县于1959年复县,隶属个旧市。1961年,开远、蒙自从个旧划出,由红河州直辖。
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个旧为云南省计划单列市,行使地州级经济管理权。
2003年,红河州府回迁蒙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