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 歷史沿革
新昌縣名來自新昌鄉名,也寄寓著新設縣興隆、昌盛之義。如今已有1100年建縣歷史。
新昌縣境,春秋戰國時期屬越地,秦時屬會稽郡,西漢初,會稽郡下置剡縣,新昌是剡縣的一部分。唐朝末年,軍閥割據,擁兵自立,唐乾寧三年(896),錢鏐攻下越州,建立吳越國。吳越王錢鏐因都城錢塘江至溫州路途悠遠,剡東南人員往來,特資交流,比較頻繁,而沿途無驛站接應,於是在五代梁開平二年(908),分剡東13鄉置新昌縣,這13個鄉是永壽、石順、昌化、像明、遵德、石城、五山、豐樂、彩煙、善政、新昌、安仁、守義。縣名來自新昌鄉名,也寄寓著新設縣興隆、昌盛之義。北宋新昌屬越州,南宋屬紹興路。元代屬紹興府,隸于江浙行省。明代,隸於浙江布政使司寧紹道。清代,新昌屬紹興府,隸于浙江小寧紹台道。
民國時期,浙江省設行政督察區,新昌縣先後屬第二、第三區。1949年5月22日,中共占领新昌,成立縣人民政府,屬紹興專區。1958年1月,紹興專區撤銷,劃歸寧波專區。1958年11月,新昌縣制撤銷,行政區域併入嵊縣。1961年9月後,新昌縣為紹興專區、地區和市所屬縣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