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 历史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始置安阳县,治安阳城,属邯郸郡。西汉废安阳县,其地分别属河内郡荡阴县、魏郡内黄县和邺县。西晋复置安阳县,又于今县东20公里永和置长乐县,均属司州魏郡。
东魏天平初年(公元534年),把荡阴县、安阳县划入邺县。自此安阳县并入邺县直到590年(重置安阳县)共56年时间。
邺为都城时,今安阳县境为国都近畿。北周灭北齐,古邺城毁废,北周静帝大象二年(580年),曾经以古邺城为治所的相州、魏郡、邺县3级政区机构,连同邺城所有百姓南移20公里于安阳城,安阳又称邺,为相州、魏郡和邺县治所,为新邺城。从此安阳城代替邺城成为这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隋文帝开皇八年(588年),于长乐故城重置长乐县。十年,邺县迁回故邺都大慈寺,于安阳城复置安阳县,又于安阳西北部析置相县。十八年,改长乐为尧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相县废入安阳县。
金朝,安阳县属彰德府。元朝,属彰德路。明清属彰德府。中华民国初年,废府,安阳县直属河南省。1937年11月5日,安阳县沦陷。伪政权改名为彰德县。1945年8月,日本投降。9月,国民政府恢复安阳县县名,属河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區。1947年4月,中共政权置安东县,5月初改称邺县。又置漳南县,今安阳县的北郭、吕村、辛村3乡属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5月6日,安新战役结束。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部队攻占安阳县全境。新政权以安阳县城及四关,新置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政府仍驻安阳城。安阳市、安阳县、邺县属太行五专区。8月1日,成立平原省。安阳市、安阳县属平原省安阳专区。1952年,撤销平原省,随安阳专区划回河南省。
1954年9月,安阳县、邺县合并,仍属河南省安阳专区。安阳县人民政府迁驻安阳城二道街,后移解放路。1959年12月,安阳县划归安阳市。1960年8月,撤销安阳县,并入安阳市。1961年10月,恢复安阳县建制,属新乡专区。同年12月,恢复安阳专区,安阳县隶之。1983年10月,撤销安阳专区行政公署,安阳县划归安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