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 历史
明朝永乐七年(1409年)以忽儿海卫分置富提希卫(又称弗提卫、弗提斤城、乌都乞、弗踢奚城、福题希屯等),另《中国历史地图集》暂定玄城卫于富锦。
清朝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属三姓协领辖、雍正十年属三姓副都统辖。光绪八年(1882年)于嘎尔当置富克锦协领,赫哲语意为“高岗、江边岗地”,属三姓副都统辖。三十四年(1908年)置巡司,属临江州。宣统元年(1909年)改为富锦县。
中华民国初年,富锦县属吉林省依兰道。满洲国时期,属吉林省、三江省。
1945年8月,八月風暴行動开始。苏军遠東第2方面軍第15集团军部队在8月11日清晨,对萝北县、兴山镇(今鹤岗市主城区)、富锦县、佳木斯市等地发起进攻。8月12日,第15集团军第171坦克旅进入富锦县县城。8月13日至14日,消灭乌尔古力山、二龙山屯的富锦要塞日军。中共政权随后进入当地控制局势,12月7日成立富锦县民主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改称富锦县人民政府)。时属合江省。1946年,中共政权划出集贤县(含今友谊县)。
1947年6月5日,國民政府公布《東北新省區方案》,其中,富锦县为合江省辖县。中華民國內政部在次年编辑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县域面积5875.11平方公里,人口225000人。1945年8月12日富锦解放,是年12月7日成立富锦县民主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富锦县劃回黑龍江省。1988年8月3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被列为省辖计划、财政单列县级市。隶属于佳木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