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 历史沿革
《禹贡》属冀州。西周属邢国。战国时期属赵国。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置南和县,属钜鹿郡。
北魏孝昌三年(527年),设北广平郡,治所南和县,辖南和、任县、襄国三县。
北齐天宝七年(556年),撤北广平郡并入广平郡,南和县属广平郡。
北周(567—581年)时期,析广平郡置南和郡,治所南和县。
隋开皇三年(583年),撤销南和郡,南和县属洺州。
开皇十六年(596年),置邢州,南和县属邢州九县之一。
唐武德元年(618年),南和县置为和州,武德四年(621年),复为南和县,仍属邢州。
元中统三年(1262年)邢州升为顺德府,南和县属之。
明清沿袭,南和县仍属直隶省顺德府九县之一。
1928年,撤销大名道,改直隶省为河北省,南和县直属于河北省。
1936年,南和县属河北省第十五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南和县属河北省邢台专区。
1970年,邢台专区改名邢台地区,南和县属之。
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为邢台市,南和县属之。
2020年6月,撤销南和县,设立邢台市南和区,以原南和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和区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