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 历史
春秋、战国时,汝城为楚南边境地,设汝邑;秦代属长沙郡郴县地;西汉属桂阳郡郴县地,东汉属桂阳郡汉宁县地;三国属桂阳郡阳安县地;西晋属桂阳郡晋宁县地。
“汝城”之名始于东晋,东晋升平二年(358年),分晋宁县地置汝城县,隶属桂阳郡(《宋书·地理志》)。
南朝陈天嘉元年(560年)汝城县改名卢阳县并置卢阳郡(《陈书·世祖本纪》)。隋灭陈后废卢阳郡置郴州,卢阳县属郴州(《隋书·地理志》)。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名义昌县(《旧唐书·地理志》),属桂阳郡(后桂阳郡复名郴州)。五代后唐改名郴义县,属郴州(《宋史·地理志》)。北宋初再改名桂阳县,仍属郴州;后又分出桂阳县的零陵、宜城二乡设桂东县(《宋史·地理志》)。元明清三代仍为桂阳县,属郴州(《元史·地理志》、《明史·地理志》、《清史稿·地理志》)。
中华民国初年复称汝城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9年3月至1960年7月期间曾一度与桂东县合为一县,称汝桂县。不久又撤销建制,分为汝城、桂东二县至今。
国务院1994年12月17日批准撤销郴州地区、郴州市和郴县,此县划归郴州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