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市: 歷史
=== 臺灣史前時期 ===
斗六原為洪雅族斗六社(巴布拉語:Tawrag)之所在地(即現斗六市三光里),相傳「斗六門」係其族人在狩獵捕獲山鹿時發出「ㄉㄨ ㄌㄨ ㄇㄣ」的咆哮以為慶賀,後來移居於此的泉州閩南人將之閩南語音譯為漢字「斗六門」(臺灣話:Táu-la̍k-mn̂g)。
荷蘭人佔據時期斗六即有「斗六門柴裡」之稱,簡稱為「斗六門」或「柴里」等。
斗六真正的開發,是在荷蘭人被逐後,鄭成功領台,雲林縣的地方建設才由將領林杞率部隊進行,首先就是開拓斗六門,並召集佃農共同開墾,實施兵農合一屯田制。但在地方行政上,斗六仍維持封建式村落組織。
1683年8月(南明永曆三十七年七月,清康熙二十二年七月),鄭克塽投降清朝,台灣進入長達212年的清治時期(1683-1895年)。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陳孟林修之「諸羅縣志」已有「斗六門街」、「柴裡斗六社」之記載,由此可見斗六在當時之開拓已頗具基礎。
乾隆初年,泉州人楊仲熹招集漢人在此開店行商而逐漸興盛。奠定街基。乾隆十七年(1752年)街成,二十六年(1761年)置斗六門巡檢,道光十五年(1835年)改為斗六門縣丞。
同治元年(1862年)九月,斗六門為戴潮春所攻陷(斗六門戰役),戴潮春旋將根據地由四張犁轉移到此處,直至同治二年年末才由清軍奪回。
光緒十三年(1887年)設臺灣三府增至雲林縣、苗栗二縣,雲林縣治雖在林圯埔 ( 今南投縣竹山鎮 ),但每年雨期濁水、清水兩溪氾濫,致使交通時常中斷,而且縣址過於偏東甚為不便,遂於光緒十九年(1893年)遷至斗六。
1895年4月(清光緒二十一年三月,日本明治二十八年四月),清朝和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予日本。5月底,臺灣軍民起而反抗日軍接管,爆發乙未戰爭,至11月中旬始宣告平定。
在乙未戰爭中,抗日義軍曾於8月27日八卦山之役結束後,撤守雲林縣。在斗六與日軍近衛師團進行遭遇戰。徐驤、簡義、陳文晃、廖琛、黃丑等率部奮勇抵抗,徐驤陣亡。
1895年(明治二十八年)清日甲午戰後臺灣割日,廢縣改置民政支廳,專司民政。翌年頒定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制,為三縣一廳,斗六街置臺灣縣雲林出張所。1897年(明治三十年)又改為六縣三廳,改置嘉義縣斗六辦務所,並設置街庄長,翌年改隸臺中縣。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改正官制,置斗六廳,至1911年(明治四十四年)廢斗六廳,併入嘉義廳。
至大正九年(1920年)改行政區域為五州三廳,斗六郡役所將原斗六區、林內區及樹子腳、菜公區之部分裁併為斗六街之區域。
至戰後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成立臺南縣政府,改郡為區,街庄變為鄉鎮,並成立斗六鎮公所。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乃將臺南縣,增設雲林、嘉義兩縣,擇定斗六為雲林縣治所在地。民國七十年(1981年)12月25日,斗六鎮改為縣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