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 历史沿革
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休宁县洪真谋反,经三年讨平。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析休宁县回玉乡和乐平县的怀金乡置婺源县,治清华镇,隶歙州。天复元年(901年),县治迁至弦高(今紫阳镇)。
北宋宣和三年,歙州改称徽州,婺源县属之。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徽州置徽州路,婺源县属之。元贞元年(1295年)升婺源县置婺源州,仍属徽州路。至正十七年(1357年)朱元璋改徽州路为兴安府,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又改徽州府,婺源州属之。明洪武二年(1369年)婺源州复降为县,仍属徽州府。清延明制。
辛亥革命后,废府留县,婺源县直属安徽省管辖。
1934年为便于剿共,婺源划归江西省第五行政区管辖,爆发婺源回皖运动(婺源返皖运动),1947年又划回安徽省第七行政区管辖。
1949年5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占领婺源,将婺源划归江西省赣东北行政区浮梁专区管辖;9月,改属江西省乐平专区;11月重属浮梁专区。1952年10月,划归江西省上饶专区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