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 历史沿革
元至元二十年(1360年),置古州八万洞总管府,后改军民府,属思州安抚司。
明洪武三年(1370年),置古州蛮夷长官司,属思州宣慰司;二十六年(1393年)置古州卫,寻废;永乐六年(1408年)设古州司流官吏目;十二年(1414年)以古州蛮夷长官司属黎平府。
清雍正五年(1727年)设开泰县承分驻古州;七年(1729年)设古州镇,置古州厅,以黎平府同知驻其地;乾隆元年(1736年)置古州兵备道;二年(1738年)移开泰县丞分驻朗洞。
民国二年(1913年)改古州厅为榕江县,属黔东道;十二年直属于省;二十四年(1935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二十五年(1936年)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二十六年(1937年)以后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攻占榕江县。
1950年,属独山专区。1952年,属都匀专区。
1956年,划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将从江县并入。1961年,将从江县分出。
2007年至今,辖6个镇、13个乡(其中6个民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