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市: 歷史
=== 地名由來 ===
南投之地名譯自平埔洪雅族南投社社名,該社社名,初見於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 修之台灣府志。其社名係與同族阿里坤支族之北投社對稱之,因在北投社之南。《諸羅縣志》所載:「東為南投山,內社二,溪南(貓羅溪)為南投,溪北為北投(今屬草屯鎮)。」
簡稱
關於「南投」一詞的簡稱,為避與「台南」相同,多簡稱為「投」,但仍有以「南」為簡稱的狀況
以「投」為簡稱:
南投縣簡稱投縣,南投市簡稱投市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簡稱署投
學校類的有投中、投高、投商
地理分區的:中彰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南投地方法院簡稱投院,南投地方檢察署簡稱投檢
以「南」為簡稱:
糖業鐵路的「南糖站」
連接彰化南投間的彰南路、南投鄉親寮間的南鄉路、南投龍眼林間的龍南路(中寮鄉內)
南投縣與雲林縣之間的南雲大橋
南雲交流道
南崗產業園區
南投昔日屬於南投堡,與北投堡(今草屯)相對因而得名,與臺北市北投區則無關。南投市街的形成,在清治時期乾隆中葉之前,漢人墾南投循兩路進入,一走貓羅溪從半線(今彰化市)經北投(今草屯鎮)至南投,一經林圮埔(今竹山鎮)過濁水溪向北進入。在族譜資料中,康熙年間就有入墾今南投市區的記錄。自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設南投縣丞於南投街,隸屬彰化縣。
日治時期,1895年6月28日,臺灣分三縣一廳,南投隸屬臺灣縣南投堡;8月改設一縣二民政支部一廳,屬臺灣民政支部南投堡。1896年復設三縣一廳,屬臺中縣南投堡。1897年6月10日改設六縣三廳,屬臺中縣南投辦務署南投堡。1901年11月,廢縣設廳,全臺改設二十廳,南投隸屬南投廳南投堡。1909年,南投堡改為「南投區」。1920年7月27日,地方官制改正,將南投廳與臺中廳合併為臺中州,南投區屬南投郡管轄;10月1日,南投區改為「南投街」,隸屬臺中州南投郡。
1945年10月25日臺灣由中華民國接管,行政區劃改為八縣九省轄市,南投鎮屬臺中縣南投區。1950年,南投立縣並廢區,南投鎮改隸南投縣,並為南投縣縣治。1957年7月1日,臺灣省政府遷至中興新村,南投鎮成為省府所在地。其後境內里數歷經三次變更,至1969年1月1日起,南投鎮下轄34個里。1981年12月25日,南投鎮因屬縣治所在地,故改制為縣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