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 历史
涿鹿在旧石器时期就有人类繁衍。根据《归藏》《山海经》《逸周书》《史记》记载,原始社会末期,涿鹿属有熊部落方国。约在4700年前,涿鹿一带发生“涿鹿之战”和“阪泉之战”。五帝时期定都在今涿鹿县保岱镇,尧依山川大势将天下为九州,涿鹿属冀州。舜将九州改为十二州,涿鹿属幽州。禹恢复为九州,涿鹿仍属冀州。夏朝时期,华夏部族大部向南迁移,桑于河流域只剩黄帝子宗的少数部族舜裔。
涿鹿县在商朝属代国,商朝末年属令支国,周朝属燕国,公元前300年属赵国,公元前283年属燕国上谷郡,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后属上谷郡涿鹿县、潘县、雏瞀县、下落县、茹县,汉朝仍属上谷郡,王莽新朝属朔调郡播陆县、潘县、树武县、下忠县、觳武县,东汉初期恢复原名,东汉光武帝时期属上谷郡涿鹿县、下洛县、潘县、雏瞀县,西晋武帝泰始十年(公元274年)属广宁郡下洛县、涿鹿县、潘县,南北朝北魏属广宁郡涿鹿县、广宁县、潘县,北魏孝明帝正光六年(公元525年)属涿鹿县、广宁县,东魏时期由于连年割据郡县建制解体,北齐后主(高纬)武平三年(公元572年)属永丰郡怀戎县,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属燕王高开道怀戎县,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属北燕州怀戎县,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属妫州怀戎县,武则天圣历元年(公元698年)八月属突厥,穆宗长庆二年(公元822年)属新州,辽朝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属奉圣州,金大安元年(公元1209年)属德兴府,元朝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属奉圣州,元顺帝四年(公元1338年)属保安州,明清时期仍属保安州。清朝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保安州许多辖地被划出,降为三级散州。
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保安州改为保安县。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保安县因为与陕西保安县同名而改为涿鹿县。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直隶省改为河北省,涿鹿县属河北省。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口北道10县划归察哈爾省,涿鹿县属察哈尔省。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8月25日,日军飞机轰炸涿鹿县城,國民政府勢力离开涿鹿县城。不久,日伪涿鹿县公署建立,属察南自治政府。同年10月,涿鹿县属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察南政厅。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伪察南政厅改为宣化省,涿鹿县属宣化省。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三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和晋察冀边区地方干部前往平西开辟根据地,抗日战争期间,涿鹿共建立4个抗日联合县:1938年3月至1941年1月为宣涿怀联合县,属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冀西专员公署;1944年3月至1945年8月为怀涿联合县,先后属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第六专员公署、十一专员公署;1943年3月至1944年12月为蔚涿宣联合县,先后属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第六专员公署、冀察区行政公署十一、十三专员公署;1944年12月至1945年8月为蔚涿联合县,属冀察区行政公署十三专员公署。
日本投降后,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8月,涿鹿县归属共产党政权,建立涿鹿县民主政府。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十月,國民革命军逼近涿鹿县,涿鹿县民主政府10月12日撤离县城,转移到南部山区,原在“北平难民收容所”的国民政府涿鹿县政府入驻涿鹿县城。在1948年前,共产党建立2个涿鹿的联合县:1947年1月至1948年12月为蔚涿宣联合县;1947年1月至1947年12月为宣涿怀联合县,先后属冀察行署第十一和第十五专员公署、察哈尔省民主政府第十五和第十六专员公署、华北民主政府下设的北岳区行政公署和察哈尔省民主政府。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十二月,涿鹿县归属共产党政权,涿鹿县民主政府入驻县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涿鹿县人民政府建立,属察哈尔省察南专区行政公署。1952年,察哈尔省撤销,涿鹿县属河北省张家口地区。1958年11月,涿鹿县并入怀来县。1961年5月,涿鹿县重新设立,仍属张家口地区。1962年1月,原属易县的大河南、蟒石口人民公社与原属蔚县的三里棚人民公社划归涿鹿县。1993年,张家口地区、张家口市合并为张家口市,涿鹿县属河北省张家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