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園區: 歷史
依據典籍的紀錄,大園鄉境的開墾始於明永曆三十五年(1681年)鄭經病亡,次子鄭克塽即位,並派部將陳絳經略淡水、雞籠(基隆)一帶,以鎮撫土番。並在南崁一帶構築柵欄防守,拓第屯戍。士兵中多有娶原住民婦女為妻,而成為部落。1683年(清康熙二二年,明永曆三十七年),清軍征台,鄭克塽投降。當時桃園縣境地,僅本鄉的南崁、許厝兩港,有私渡的廣東人、福建人和原住民貿易,隨即從事拓墾,其他地方仍是一片荒涼之地。
康熙末年,有一群廣東嘉應州人來到此地向土番借租土地,結寨而居,長往來於竹圍之南崁港口。每當有船到此地,就購買貨物,與蕃人交易,市利百倍。到了清雍正年間,福建漳、泉兩地人民聞風陸續移殖,據居而成村落,順次開闢,南崁即拔仔林一帶,阡陌相連,遂成一片樂土。
清雍正三年,福建漳州人郭光天自漳州渡海來台,巡遊北部沿海地區,蔓草荒煙,觸目皆是。但觀察其土地肥沃,於是返回福建呈請准許開墾。總督嘉許其志,於雍正六年(1728年)由同知尹士俍率兵丁106名前來驅逐原住民,開始開拓。光天選擇圳頭為中心設館,從事大規模開墾,首先開闢大坵園及許厝港一帶,次而向南往鳳山崎(今新竹縣內之鳳山溪)、洽溪仔、芝芭里、三座屋等地,光天死後(清乾隆十四年),其子等相繼招集內地鄉民族人移往開墾,每開闢一處即給以墾批,付以莊名,如大坵園庄、圳股頭庄、內海墘庄等,而給墾戶(又稱佃戶)居住。
到了清乾隆中葉,北部的南崁、竹圍及大坵園一帶,為最先開發,漸至中南部及西部楊梅壢區域。就墾民的籍貫而言:以閩籍為最多,閩人當中以漳州、泉州兩府的人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