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 历史
汉代以前,今福建省为闽越人所居。中原与福建最早的交通路线,是从鄱阳湖至信江上游,翻越武夷山脉,顺闽江而下。汉初,闽越王无诸为防止西汉入侵,保护闽江下游的国都东冶(今福州市区),在闽江上游修筑多座城池,其中一座即为富屯溪上游的乌坂城(在今邵武市水北镇故县村)。
汉末三国时期,孙吴开发福建,于永安三年(260年)始设昭武县,治所位于乌坂城,县域包括隶属于同年始设的建安郡。西晋元康元年(291年),为避司马昭讳,改称邵武县。闽永和二年(936年),复称昭武县。南唐保大六年(948年),复称邵武县。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邵武县北部拆出,新设光泽县;新设邵武军,作为福建路八个二级行政区(“八闽”)之一,辖邵武、光泽、建宁、泰宁,治邵武县;县治迁离富屯溪北岸旧址,在富屯溪南岸修筑土城,作为军、县治所。此后直到清末,邵武军先后改为路、府,所辖四县始终不变,邵武县也始终为附郭。
民国和共和国初期,邵阳的隶属多次变动,但都没有再成为上级行政区的治所驻地。1956年,改隶南平专区。此后南平专区的名称、辖域、治所有过多次调整,而邵武之隶属不变。1983年10月,邵武撤县设市,为福建省第一个非地区行政公署驻地的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