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 历史
博乐一名历史悠久,公元12世纪耶律大石建西辽后,所建“勃罗城”(在今博乐市西南)为其最早的记载。元代有“不剌”、“普剌”、“孛罗”等译名。
明末清初,属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後为准噶尔汗国策妄阿拉布坦部落的游牧地。清朝征服准噶尔之后,從察哈爾调兵丁进驻屯垦戍边,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移察哈尔左营驻此,设领队大臣,该地俗称大营盘。《西域图志》称博罗塔拉。光绪十四年(1888年),属精河直隶厅。
民国三年(1914年),察哈尔领队大臣改为领队官,隶新疆都督节制。民国九年(1920年)1月7日,由精河县析置博乐塔拉县。
1950年改名博乐县。1955年划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管辖,为自治州首府。1958年6月19日,撤销博乐县机构,保留博乐县名称,由自治州直接领导博乐县各区、乡。
1962年11月7日,恢复博乐县建制。1985年撤销博乐县,成立县级博乐市,仍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首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部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