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區: 歷史
安平在荷蘭時期之前已被稱為「大員」、臺灣,例如《東番記》。上鯤鯓等沙洲是位於下林仔(今臺南市南區夏林路一帶,荷蘭時期的克利〔Celij〕森林)的大員社(Tayouan)狩獵之地,並建有簡單的草寮。
而在明朝中葉之後,未受明朝直接統治的安平一帶了聚集明朝和日本的走私客,以及葡萄牙、西班牙與英國等歐洲商人互相或與平埔原住民西拉雅族進行貿易,因而在今安平延平街形成市街。不過當時市街的長度似乎只有從今天延平街104巷往東到石門國小而已,至於往西的部分則在今周龍殿處設有仲裁所來處理商業糾紛,而當無法解決時,則在仲裁所與上鯤鯓沙崙之間的決鬥場解決。
160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派遣韋麻郎到澎湖時,他除了派人到廈門與明朝交涉通商事宜外,也派人到安平海域尋找其他的良港。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放棄澎湖,搭乘熱蘭遮號商船至福爾摩沙大員建立奧蘭治城(兩年後更名為熱蘭遮城)。1661年3月,鄭成功發動攻臺之役(此時鄭的文獻已稱大員為臺灣),5月尚未擊退荷蘭前即在此處設置行政區劃,將大員設為承天府安平鎮,名稱取自鄭的故鄉福建省南安縣安平鎮,此處之後亦為鄭氏王朝王城所在。
1683年清朝派施琅擊潰鄭氏王朝,承天府改為臺灣府臺灣縣。康熙61年(1722年)平定朱一貴起義後將此處更名為効忠里,此名稱一直沿用至台灣日治時期的1898年。1898年6月臺灣行政區劃改為三廳三縣,此處改為臺南縣臺南辦務署外宮後街支署安平區效忠里,1911年改為臺南廳安平支廳安平區,1914年4月安平支廳併入廳直轄。1920年效忠里拆分為臺南州臺南市安平、上鯤鯓(大字)以及臺南州新豐郡永寧庄下鯤鯓,1936年下鯤鯓併入臺南市,安平改為安平區、上下鯤鯓併為鯤鯓區。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日本台灣總督府轄區後,原上鯤鯓與安平併為臺灣省臺南市安平區,2010年臺南縣市合併為臺南市後轄區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