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 历史
古代是羌人游牧地区。
西晋末年,辽东鲜卑吐谷浑部迁入甘青地区,建立起以鲜卑人为中心与诸羌领袖联合的吐谷浑国。格尔木地区成为吐谷浑国属地。
663年吐蕃灭吐谷浑国,占吐谷浑故地,从此格尔木地区的游牧民族逐渐变成藏族。
13世纪中叶,元朝开始统辖整个藏区,元顺帝时封蒙古贵族卜烟帖木儿为宁王,率蒙古兵士镇守柴达木盆地。
1636年,四卫拉特之一的和硕特部在其首领固始汗的率领下自今新疆伊犁进入青海,几年后略定卫藏,统治了全藏区。1725年清雍正帝下令征服青海,将青海蒙古各部划定游牧地界,统一编为二十九旗,道光年间起分左、右翼两盟。
中华民国建立后,沿用盟旗制度。1946年裁撤“通新设治局”,台吉乃等旗仍归都兰县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不久,活动在格尔木地区的主要是来自新疆的哈萨克族。
1949年,中国共产党控制了青海省大部分地区,青海蒙旗被废除。1950年8月,中共青海省委派哈族代表哈里木等5人来到海西联系哈萨克族,争取让该地人民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管理体制。
1953年9月11日,成立了阿尔顿曲克哈萨克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县级)。
1954年7月15日,正式成立了海西阿尔顿曲克哈萨克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1956年3月1日,成立了格尔木工作委员会,为县级领导机构。
1960年11月17日,撤消格尔木工委,设立格尔木市。
1966年3月27日,改设为格尔木县。
1980年6月14日,成立格尔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