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 历史
旗境秦代属北地郡,后入匈奴。北魏时置长泽县,属阐熙郡。隋增置白池县。唐初增置延恩、归仁、怀德县,又置宥州,治长泽。西夏时属夏州。元代属察罕脑儿宣慰司。明天顺年间蒙古部落入居河套,正德后属鄂尔多斯万户。
“鄂托克”系蒙古语,汉意“营”或“部”,是元,明两代蒙古万户下设的行政建制,也译称“千户”,它是组成万户的小领地名称,是地缘组织,每个鄂托克要根据人口的多寡提供一定数量的军队。17世纪中叶,清朝以拥有军事权力的“旗”取代了“鄂托克”。
清顺治六年(1649年),清廷将鄂尔多斯万户划为六个旗。原拜桑忽尔及后裔所据克扣特、锡布沁、乌喇特、唐古特等部落组成鄂尔多斯右翼中旗,下设15甲喇(参领)83个苏木(佐领),为伊克昭盟下辖七旗之一。
民国时期,鄂托克旗渐成为正式名称。1940年代初,绥远省政府在鄂托克旗与杭锦旗交界处,设立桃力民办事室(后改桃力民办事处)。1950年,以桃力民办事处设置桃力民中心区。1951年,废除桃力民中心区,原鄂托克旗辖区回归。1954年绥远省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2001年改属鄂尔多斯市。
2000年之後發展農業與礦業,曾有過破壞生態環境事件,引起媒體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