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 历史
剑川县的剑湖出水口处发现有“海门口遗址”,距今已有3000多年,是云南青铜文化的发源地。
剑川县在西汉时属益州郡,后属云南郡,东汉改属永昌郡。唐六诏时称“矣罗识诏”,后又称“剑浪诏”。南诏时置“剑川节度”。宋大理国时期沿六诏时之旧制。元置“义督千户”,元朝至元十一年(1274年)改设“剑川县”。元未改为“剑川州”,隶属于鹤庆路。明朝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为“剑川州”,隶属鹤庆府。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属丽江府。民国二年(1913年)再次改为“剑川县”。1949年4月2日,中共滇西工委成功地在剑川举行武装暴动,打响了解放滇西北的第一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隶属丽江专区。于1956年重新划归大理白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