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 历史
沧源古称佧佤山区或阿佤山区,也称“葫芦王地”。汉至东晋时期,沧源属哀牢地永昌郡,南朝时属宁州,南诏时期属银生节度管辖,大理国时属裸黑部,元朝时属孟连路和孟定路,明朝属孟连司和耿马司,清朝属永昌府镇边抚彝直隶厅。民国初年设沧源行政委员会,隶属于普洱道,1915年划归澜沧县第十一区,1937年成立沧源设治局,治所在勐董,1940年后沧源设治局先后隶属云南省第一、第四和第九行政督察区。1949年成立临时人民政府,属宁洱专区,1951年成立沧源县人民政府,属普洱专区,驻地在岩帅镇。1952年,缅宁专区成立,沧源县划归缅宁专区管辖,同时驻地从岩帅迁往勐董。1954年,缅宁专区更名临沧专区。1958年,沧源县改设沧源佧佤族自治县。1963年,沧源佧佤族自治县更名沧源佤族自治县。
1934年,沧源西部的班洪等地曾发生当地佤族反抗英国武装侵占班洪和班佬等部落共管地区银矿的班洪事件。
19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与缅甸联邦总理吴努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缅甸将今属怒江州泸水市的片马、古浪、岗房地区约153平方公里的土地归还中国,而中国政府则同意按照1941年6月18日中英两国政府换文来划定从南帕河和南定河汇合处到南卡江和南永河汇合处的一段边界;中国政府将瑞丽以西面积220平方公里的猛卯三角地移交给缅甸,作为交换获得面积189平方公里的班洪、班老部落辖区,即今属沧源县的班洪乡、班老乡。
2015年3月1日,南汀河断裂带沧源县芒卡镇段发生5.5级地震,震源深度11千米,造成沧源、耿马和镇康三县69,657人受灾、50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