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 歷史
康定古为羌族之地,地建笮都县始于汉初,隶沈黎郡。三国蜀汉称“打箭鑪”,改汉嘉郡,西晋永嘉后废。唐高祖武德元年设置嘉良县、大渡县,二县县境东北部为中川、会野、金川等羁縻州,属雅州,隶剑南节度使管辖。宋置东西嘉良州。元因其旧制,分封当地首领担任官职,在州内推行土司制,为朵甘思土司地,設长河西千户、长河西招讨司。明永乐五年(1407年)敕封“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清雍正八年(1730年),置打箭鑪廳。光緒三十年(1904年)升打箭爐廳為康定府,此為“康定”定名之始。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七月开始,赵尔丰强力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将土司概行废除。
中華民國成立後廢府為縣,置康定縣,1916年并清末边东道和边西道为川边道,1925年改属川边特别区(西康特别区)。1928年9月国民党中央全会决议改西康特别区为省,1939年1月西康省成立,康定縣為省會。1950年3月被解放军186师556团占领,为西康省西康省藏族自治区政府驻地。1955年3月西康废省,改西康省藏族自治州;1955年10月改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为自治州州府驻地至今。
2015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康定县,设立县级康定市,5月31日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