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子市: 歷史
舊名猴樹,荷治時期《熱蘭遮城日誌》中即出現「Causieu」,即猴樹(kâu-tshīu)之閩南語音。清領時代1747年(乾隆12年)《重修台灣府志》記載為「猴樹港街」,清乾隆29年《續修台灣府志》則記載:「朴仔腳街,舊為猴樹港街,今更名。」清朝年間,樸仔腳地區僅有數間農舍及數株樸仔樹。樸仔樹蒼翠成蔭,樹下逐漸成為旅途者或居民所休息乘涼好地方。1682年(康熙21年),林馬從湄洲祖廟迎請媽祖,欲至居住地布袋嘴半月庄供祀,經牛稠溪《朴子溪》南岸樸仔樹下休息。當地民眾聞訊聚集參拜,並奉神意指示要停住此地,故在此樹下立廟稱為樸樹宮。清乾隆54年(1789年),樸樹宮奉令改為「配天宮」。當地便以媽祖廟為中心,逐漸發展成市鎮,當地因於樸仔樹下建廟,奉祀媽祖而發跡,於是取名「樸仔腳」。指樸仔樹下的意思,「腳」是台語「下」的意思。而樸樹也因而成為朴子市的市樹。
清治時期各街庄分屬:
大槺榔西堡內之樸仔腳街、下竹圍庄、雙溪口庄、大槺榔庄、小槺榔庄;
大坵田西堡內之應菜埔庄、崁前庄、崁後庄、龜仔港庄、鴨母藔庄、吳竹仔腳庄、新庄;
白鬚公潭堡內之牛挑灣庄、南勢竹庄。
1901年11月23日樸仔腳抗暴事件,黃茂松率眾進攻樸仔腳街官署。1911年蒜頭糖廠運蔗鐵道朴子線通車。1911年設立樸仔腳區,隸屬嘉義廳樸仔腳支廳,管轄大槺榔西堡內之樸仔腳街、下竹圍庄、雙溪口庄、大槺榔庄、小槺榔庄、下雙溪庄、溪墘厝庄;大坵田西堡內之𧃽菜埔庄、崁前庄、崁後庄、龜仔港庄、鴨母藔庄、吳竹仔腳庄、新庄、馬稠後庄。(牛挑灣庄、南勢竹庄屬南勢竹區)
1920年(大正9年),臺灣總督府實施州廳-郡市—街庄三級地方區劃,改樸仔腳為朴子,樸仔腳區下雙溪、溪墘厝改隸六腳庄,馬稠後改隸鹿草庄,其餘改制朴子街隸屬臺南州東石郡,並為東石郡役所駐地(今朴子警分局廳舍)。(牛挑灣、南勢竹屬義竹庄)1932年六腳庄下雙溪居民因朴子溪洪水氾濫集體遷村,在樸仔腳與雙溪口間重建家園,建成新吉庄(新結庄仔)與下寮仔。1934年興建朴子水塔,塔高35公尺,至今仍為朴子最顯著的地標。1936年(昭和11年)9月10日東石神社鎮座。(今朴子藝術公園)
戰後1945年10月,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將日治時期的五州三廳改為八縣九省轄市二縣轄市。12月11日,朴子街改為朴子鎮,屬臺南縣東石區。1950年10月,將嘉義市與嘉義、東石兩區合併設立嘉義縣,並裁撤區署,朴子鎮改隸嘉義縣。1962年,朴子鎮將原屬義竹鄉的梅華村、松華村和南竹村等3個村納入鎮域。1982年7月1日,嘉義市改制為省轄市,嘉義新縣治所在地選擇跨越太保、朴子兩地的台糖東勢寮農場地,其中縣議會位於朴子鎮內。1992年6月9日,嘉義縣議會臨時會議提案〈擬將本縣朴子鎮改制為縣轄市〉議決通過,報奉臺灣省政府。8月24日,臺灣省政府核定提案。9月10日,朴子鎮改制為縣轄市「朴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