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區 (台灣): 歷史
新市區早年係平埔原住民族西拉雅族四大社之一新港社的所在地,新港社亦為臺灣自荷蘭統治時期以來最早接受西方文明之處,西元1636年5月26日,荷蘭人於此設置具學校功能的教堂,並以羅馬拼音紀錄西拉雅族語言,留下重要的新港文書。明鄭時期,成為近山地區往來臺南府城的必經之地,因商旅行腳歇息之所需,逐漸形成新興市集,故有「新市仔」之稱。近年來由於南科開發過程發掘大量考古遺址,以及社會對原住民族的普遍理解,讓新市的歷史發展定位從漢人移墾、西拉雅原住族群生活場域,向上提升至史前時代。
1661年4月,鄭成功率軍入臺。1662年擊退荷蘭人,臺灣進入明鄭時期。鄭氏治臺後,改臺灣為東都,設一府二縣,即承天府與萬年、天興兩縣,兩縣以新港溪(今鹽水溪)為界,新市隸屬天興縣。1664年8月,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天興、萬年為州。
清領時期在此設置「新港庄」;日治時期1901年5月15日設「新市街驛」(今臺鐵新市車站),1920年臺灣地方改制時設置「新市庄」,歸臺南州新化郡管轄。新市庄分為新市、新和、番子寮、社內、橋頭、三舍、道爺、看西、大洲、大營、港子墘等11個大字。
戰後改設臺南縣新市鄉。1946年7月,行政區域重劃,將原屬山上鄉的大社、潭頂兩村納入新市鄉鄉域。2010年12月25日,配合臺南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臺南市,新市鄉改制為「新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