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龍鎮 (台灣): 歷史
後龍地區舊稱「後壠」,源自於平埔族原住民道卡斯族後壠社,今臺、客口語仍沿襲舊稱。
鄭成功時期,稱後壠社。1812年屬淡水廳後壠堡,1879年後壠堡改稱竹南二堡屬新竹縣,1889年為苗栗一堡後壠。
1895年,清日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給日本。日治初期,臺灣分為3縣1廳,後龍隸屬臺灣縣。1896年,臺灣縣改名臺中縣,縣下置支廳,屬臺中縣苗栗支廳。1897年改為6縣3廳,屬新竹縣苗栗辦務署。1898年改為3縣3廳,改歸臺中縣。1901年11月,全臺設20廳,後龍隸屬苗栗廳。1902年,苗栗廳下設後壠、通霄、三叉河、大湖、大甲等5個支廳,隸屬苗栗廳後壠支廳。1909年10月改為12廳,屬新竹廳後壠支廳。1910年廢街庄並置區,後龍一部分屬後壠區,一部分屬新港區,一部分則屬公司寮區。1920年,日本改臺灣為5州3廳,後龍庄屬新竹州竹南郡。
二戰後1946年2月,後龍庄改為「後龍鄉」,屬新竹縣竹南區。1950年10月25日,調整行政區域並廢區,後龍鄉改隸新成立的苗栗縣。1951年4月1日,後龍鄉改制為「後龍鎮」。
=== 道卡斯族後壠社群 ===
後壠社群包括:貓裡社、嘉志閣社、新港社、後壠社以及中港社,統稱後壠五社。後來,新港社,分東、西兩社,在今日後龍鎮新民里;後壠社,在後龍鎮龍津里南社和田厝。社群分布地包括今日苗栗縣後龍鎮、造橋鄉、竹南鎮、頭份市、三灣鄉、頭屋鄉、公館鄉、以及苗栗市和西湖鄉,其中又以後龍溪最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