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 历史
=== 上古及先秦时期 ===
上古时期,石台属百越。直到春秋末年,石台县东部属吴,其余仍属百越。周元王四年(前473年),越王句践灭吴,石台东部纳入越国版图,其余仍属名义上臣服于楚国的百越部落。周赧王九年(公元前306年),楚国大破越军,击杀越王無彊,在吴地设立江东郡,石台属之。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石台属九江郡。
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析出泾县西部、南陵县西部设立陵阳县、石城县,属扬州丹阳郡。东汉建武二年(26年)正月,陵阳县改设陵阳国(侯国);建初四年(79年),恢复陵阳县。而建武三十年(54年),石城县改设石城国(侯国);永平十四年(71年),恢复石城县。东汉末兴平二年(195年),今石台县境被孙策占领,三国隶属孙吴。赤乌年间(约240年左右),孙吴君主孙权派遣石城侯韩当征服石台县境山越,设立石埭场,并抢夺山越冶炼工场。西晋太康三年(282年),今石台县境属泾县、陵阳、宣城三县之地。
梁大同二年(536年),石城县析出部分设立石埭县,治故石埭场,属南豫州宣城郡。陈太建五年(573年),石埭县改属宣州宣城郡。隋开皇九年(589年),因隋军南下平陈,撤销石埭县,并入泾县、南陵县。十九年(599年),今石台县境隶属秋浦(今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泾县、南陵三县。
隋末,今石台县境处于杜伏威农民起义军的控制之下。唐武德三年(620年)六月,杜伏威农民起义军向唐军投降,县境属宣州总管府南徐州南阳县(今青阳县陵阳镇)、泾县及宣州南陵县。次年,今县境为猷州南阳、泾县及池州秋浦县地。贞观元年(627年),废除池州,今县境属江南道宣州泾县和秋浦县。天宝元年(742年),置青阳县,今石台县境为属宣城郡泾县、青阳、秋浦三县。永泰二年(766年),析泾县、秋浦、青阳三县的一部分重新设立石埭县,属江南西道池州。
五代十国时期,石埭县先后隶属杨吴、南唐,两宋时期属江南东道池州。南宋时期石埭县治一度迁至今石台县人民政府驻地,但不久迁回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池州被元军占领,石埭县改属江淮等处行中书省所辖的池州。次年,池州升格为池州路,石埭属之。至正十六年(1356年)十一月,陈友谅占领池州,石埭县属之。韩宋农民政权龙凤三年(1357年)十月,属下朱元璋占领池州,改属江南行省,五年(1359年)四月,再次占领池州路。1361年,朱元璋改池州路为九华府,不久改为华阳府,进改为池州府,今石台县境均属之。韩林儿死后,朱元璋改次年(1367年)为吴元年,吴二年(1368年)改元洪武,建立明朝。石埭县属明江南行省池州府。大清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十六日,清军占领江南各地,石埭县改属江南省池州府。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太平军于咸丰四年正月(1854年2月)攻克石埭县,改属安徽省池州郡。但太平军对石埭县的控制力度不强,经常与清军展开拉锯战,直到太平天国于1864年灭亡之后,战事结束。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全国裁县留府,石埭县隶属安徽省。民国3年(1914年)6月2日,石埭县改属安徽省芜湖道。民国16年(1927年)3月3日,北伐军占领石埭县。当年7月15日后,因宁汉合流,改属安徽省国民政府芜湖道,次年8月正式改为安徽省直辖。民国21年(1932年)10月10日,改属安徽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日军大举入侵长江流域。民国27年(1938年)11月至12月,日军派航空队轰炸石埭县政府驻地广阳镇,造成严重伤亡,29年(1940年)4月15日再次轰炸,摧毁部分民房。年底,县政府迁往柳村。32年(1943年),石埭县政府又迁往七都。33年(1944年)至34年(1945年),日军零星进犯县境,随即被当地中国军民击败,全县依旧未被日军侵占。1945年9月,全县人民举行重大庆典,庆祝抗日战争胜利。
35年(1946年)1月,石埭县政府回驻广阳镇,属安徽省第八行政督察区,37年(1948年)12月4日,第八行政督察区改隶安徽省皖南行署。自当年底开始,石埭县政府对大部分地区失去实际控制,境内中国共产党游击队控制的革命根据地已和贵池等县的根据地相连。民国38年(1949年)2月,皖南行署并入安徽省政府。当年4月20日晚,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动渡江战役,21日占领安徽南部沿江各县。迫于形势,4月23日晚,石埭县政府县长冯启元带领当地警察及党政人员240人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投诚。翌日清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进入县城,标志着中华民国政府在石台的统治结束。4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石埭县军事管制委员会,负责县城治安。
1949年5月1日,石埭县人民政府成立。7日,改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13日,池州专区成立,石埭县改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池州专区。1952年3月28日,石埭县改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徽州专区。8月7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徽州专区改属安徽省。1956年1月12日,石埭县改属安徽省芜湖专区。1959年1月1日,因兴建陈村水库需要,石埭县人民政府与太平县人民政府合署办公。3月22日,石埭县撤销建制,分属太平县、祁门县。
1965年7月19日,为开发皖南山区,国务院第157次会议批准,以贵池县西南部分公社和原属石埭故地的太平县、祁门县部分公社设立石台县,属池州专区。县人民政府驻七里街(今仁里镇)。1980年1月29日,经国务院令1号批准,因池州地区撤销,石台县改属徽州地区。1980年代中期,由于石台县发展工业制约增多,石台县遂制定“发展特色工业”的工业发展方针,侧重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利用外贸出口工业产品;同时以蓬莱仙洞为出发点,开发旅游资源。1987年11月27日,经国务院令30号(国函〔1987〕185号)批准,因徽州地区撤销改设地级黄山市,石台县改属安庆地区。1988年8月17日,经国务院令24号(国函〔1988〕105号)批准,石台县第三次划归池州地区行政公署。2000年6月25日,经国务院令35号(国函〔2000〕85号)批准,池州撤地设市,石台县隶属池州市至今。
进入21世纪以来,石台县将”旅游兴县“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首要战略,并持续增加资金投入,旅游业已成为石台县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国内外游客数量和旅游总收入逐年增长。2007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石楠树和兰花作为石台县的象征物。2010年4月,英、法、美、德等30国驻华大使赴石台游览,联合授予石台为“最值得驻华大使馆向世界推荐的‘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将石台县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当地政府将脱贫攻坚、改善人民生活作为首要任务,最终于2020年4月退出贫困县序列,全县35个贫困村、22677名贫困人口脱离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