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寮鄉: 歷史
早期枋寮鄉東方、南方為擁有許多天然林木的傀儡山,清代康熙年間漳州人至此開墾時,以伐木鋸板搭寮為生,故名「枋寮」或「板寮」。拓墾初期,清廷為採軍船用材,樵匠至此筏木並築寮至材,以船接運中國,為一軍匠屯聚之處。而在1764年的《重修鳳山縣志》中,已有「枋寮街」一詞的記載。
雍正九年(1731年),清廷在萬丹(今屏東縣萬丹鄉)增設縣丞駐守,管轄「淡水、枋寮口」等處。同時將下淡水巡檢駐守的地方調到大崑麓(今屏東縣枋寮鄉大庄村)
清代年間本地隸屬福建省由台南府鳳山縣管轄設總理一人辦理行政,日治時代後,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本鄉成立水底寮庄、北勢寮庄、北旗尾庄,每庄設總理一人治理政事,到了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將三庄的總理制度廢止改設區長,置其辦事處於枋寮及水底寮,隔年三月施行保甲制度,聯合甲置於水底寮。1920年,實施地方制度改正,枋寮庄屬高雄州潮州郡。枋寮庄分為枋寮、番子崙、大庄、水底寮、北旗尾、新開、內寮、大響營等8個大字。
1945年臺灣由中華民國接管後,枋寮庄改為「枋寮鄉」,屬高雄縣潮州區。1950年,調整行政區域,屏東立縣,與高雄縣分治,枋寮鄉改隸屏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