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县: 历史
羌族很早就在巴塘这个区域内聚居,在汉代时建立了“白兰國”,在唐代武德年间并入唐,乾封二年,白狼王国被吐蕃政权消灭并兼并。在元设巴塘招讨司。明朝一度属于丽江土司,凡七十一年,明清两代对巴塘的经营管理是为了阻隔北部蒙古势力与西藏的政治联系。明末青海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统治康区,派第巴(又称营官)驻巴塘、里塘征税。
清朝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清朝三路大军入藏,击败准噶尔部,四川永宁协副将岳钟琪率兵2000人,击败和硕特部,擒斩里塘第巴达哇兰占巴等,巴塘第巴喀木布投降,清政府在巴塘设粮台(又称军粮府),以县级官员充粮务委员(简称粮员或粮务)负责输藏的粮饷转运,兼理地方土司、政务。又设驻防都司、专汛千总各1员,专司台站文报;外委1员,负责稽查金沙江渡口;以流官例,任命当地土头为宣抚使司1员,副宣抚使司1员(即所谓“巴塘正副土司”)管理地方,其下辖六品土百户7员。雍正七年(1729),川陕总督岳钟琪奏“巴塘、里塘正副土官原无世代头目承袭,照流官例,开缺题补”。 汉人最早在巴塘移居是在康熙五十八年,是一些来自陕西的商人随军而来移居到此地。在设置粮台派驻军队后移民人数不断上升。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巴塘汉商人达到了80多家。
雍正四年(1726),勘定川、滇、藏边界,巴塘正式归属四川省。设巴安县,后升巴安府。改土归流前,巴塘地方包括现今巴塘县全境和西藏芒康县的盐井地区以及今得荣县北部、白玉县南部的部分地区。清政府在川边兴办垦务时,首先选中巴塘作为试办垦务之地。
同治九年三月十一日(1870年4月11日,也有来源说是在1868年或1869年 或1871年),巴塘发生大地震,城镇几近乎毁灭,据记载地震幸存者仅1000余人。
1905年,清政府在巴塘等藏区进行屯垦、练兵等一系列活动稳固边疆,一些排外的喇嘛制造了暴动,当时清朝驻西藏帮办大臣凤全等50余人在其中遇难,一些天主教堂也遭到摧毁。此事件爆发之后,建昌道赵尔丰奉命以军务督办的身份前往巴塘七村沟铁腕清剿残余叛乱分子在之后赵尔丰在巴塘开设了银行、邮电、学务局以及修建了公路,使之成为了康区的一商业中心。1910年赵尔丰在巴塘县城丁宁寺北、巴曲河畔、占地20亩开办的皮革厂的产品在南样劝业会上得到陈列展览,并获得奖项。
民國元年(1912年),第十三世達賴喇嘛發布《告民眾書》,宣布西藏獨立,拉薩政府要管轄大藏區,派藏軍進攻川邊,藏軍5月13日抵達巴塘,開始圍攻守城的川邊巡防軍統領顧占文部。顧占文向駐守甘孜的劉贊廷求援, 兩軍合力在7月底擊退藏軍。
民國二年(1913年)复改巴安县,屬川邊,十四年(1925年),改屬西康特別區域,后屬西康省政府。1932年四川军阀刘文辉派兵击退了藏军,收复了金沙江以东的甘孜、新龙、德格等县。并试图进军攻打昌都。此时在巴塘,一个有着半藏族血统的格桑澤仁(Kesang Tsering)受南京国民政府蒋介石之命令以及借助当地部落的支持前来推翻刘文辉在巴塘等藏区的统治,但计划失败,他本人也遭驱逐出巴塘。此时在这个区域曾一位有大权的“强盗喇嘛”("freebooter Lama" )得到藏军的支持曾占领了巴塘,但已经撤退。1932年8月,西藏政府已失去大量土地,达赖喇嘛曾向印度政府发过电报希望获得外交上的援助。1934年初,藏军与刘文辉签订停战协议,西藏政府将金沙江以东的所有领土(包括巴塘)割让给刘文辉,除了曾经由之前汉人控制的在江西边的一块飞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改为巴塘县。1955年取消西康省后,正式划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