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左旗: 歷史
=== 早期歷史 ===
新巴爾虎左旗所屬的呼倫貝爾地區在秦朝時期為東胡駐地和匈奴左賢王轄地,漢朝至西晉期間是鮮卑領地,到東晉時期則屬烏洛侯人居住地。其後當地於南北朝後期至唐朝期間為室韋駐地,當時蒙兀室韋部落在額爾古納河河東的呼倫貝爾草原放牧,唐玄宗開元元年(713年)間朝廷曾設隸屬河北道的室韋都督府以作管轄。遼朝天慶元年(1111年),現時新巴爾虎左旗所處區域由上京道烏古敵烈統軍司管治,至金朝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則改屬蒙古廣吉刺部領地。接著當地於元朝至順元年(1330年)由嶺北行省齊王部管理,明朝永樂元年至宣德八年(1403年至1433年)期間是奴兒干都司只兒蠻衛與哈刺孩衛轄區,到明神宗萬曆十年(1582年)則變成韃靼蒙古駐地。
清朝雍正十一年(1733年),從屬喀爾喀蒙古族的巴爾虎部落在都古爾以及車楞的帶領下,以巴爾虎各姓氏的名義向清廷請求加入八旗建置。隨後清政府批准該項請求,翌年合共2984名巴爾虎兵丁連同家屬從貝加爾湖一帶遷往呼倫貝爾草原駐牧。為了區別早於雍正十年(1732年)同樣遷居至呼倫貝爾地區的巴爾虎部落,清廷把先來者稱作「陳巴爾虎」,而後來者則稱為「新巴爾虎」。同年清政府將該批2984名壯丁其中的2400人編成新巴爾虎左右兩翼八旗40佐,並由呼倫貝爾統領管轄,當中新巴爾虎左翼四旗(鑲黃旗、鑲白旗、正白旗和正藍旗)駐守在哈拉哈河、烏爾遜河、海拉爾河下游兩岸以及呼倫湖東岸。
乾隆八年(1743年),呼倫貝爾統領改制作呼倫貝爾副都統銜總管,新巴爾虎左右兩翼八旗均歸屬該總管管理。之後新巴爾虎左翼四旗20個佐被縮編成12個佐,其中鑲黃旗與鑲白旗駐牧於現時新巴爾虎左旗北部,正白旗在現時旗境中部定居,而正藍旗則駐守於該旗南部區域。其後呼倫貝爾副都統銜總管又改為呼倫貝爾副都統,到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遭到裁撤,新巴爾虎左右兩翼八旗改由新成立的呼倫道和呼倫直隸廳治理。
1912年1月,呼倫貝爾額魯特總管勝福建立呼倫貝爾自治政府,該自治政府接著撤銷呼倫道與呼倫直隸廳以及復設呼倫貝爾副都統,新巴爾虎左右兩翼八旗因此重歸呼倫貝爾副都統管轄。三年後呼倫貝爾自治政府改制為呼倫貝爾特別區域,並受中華民國北洋政府節制和黑龍江省監督。後來呼倫貝爾特別區域亦在1920年遭到廢止,呼倫貝爾地區改由中華民國黑龍江省直接管治。1927年,新巴爾虎左翼四旗總管額爾欽巴圖把總管衙門定居於正白旗遊牧地境內的「十三敖包」(今阿木古郎鎮),結束新巴爾虎左翼四旗衙門接近200年的遊牧式辦公狀態。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呼倫貝爾地區乃至整個東北地區遭到大日本帝國佔領,日本隨後成立滿洲國以管理新取得的領土。1932年,滿洲國政府正式撤銷呼倫貝爾副都統,並將新巴爾虎左翼鑲黃、鑲白、正白以及正藍4旗合併成新巴爾虎左翼旗,新巴爾虎左翼旗連同其他旗縣皆隸屬在同年設立的興安北分省管轄。兩年後,興安北分省獲升格作興安北省。
1945年,第二次中日戰爭結束,中華民國重新統治東北地區,其後國民政府於同年9月建立興安省管轄呼倫貝爾地區。之後新巴爾虎左翼旗先後歸屬呼倫貝爾省政府、呼倫貝爾臨時地方自治政府、呼倫貝爾地方自治政府、呼倫貝爾盟以及呼倫貝爾納文慕仁盟,因此國民政府實際上不能管治該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新巴爾虎左翼旗曾在1953年1月改由內蒙古自治區東部區行政公署管轄,一年多後該旗又重新成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的一部份。1959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新巴爾虎左翼旗改稱新巴爾虎左旗。文化大革命期間,新巴爾虎左旗於1969年7月5日跟隨呼倫貝爾盟劃歸黑龍江省管理,直到1979年5月30日當地才再次跟隨呼倫貝爾盟回歸至內蒙古自治區管治。2001年10月10日,國務院同意撤銷呼倫貝爾盟並設立地級市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左旗繼續是該市下轄的行政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