崁頂鄉: 歷史
崁頂鄉舊稱「嵌頂」,係因地勢高亢,早期每逢雨季時,四周鄉鎮常有水患,僅有當地能免。另一說法則是早期先民渡臺沿力力溪上溯,向東眺望時先望見一塊坎上長滿竹林的坡坎,且地勢較四周地區突出。隨後日治時期時,改以俗字「崁頂」為地名。1950年立鄉時,鄉中崁頂部落位於鄉境中央位置,交通便捷且人口較多,因而成為鄉名。
明鄭時期,崁頂鄉為鳳山八社平埔族群馬卡道族力力社的墾居地。據港東李隆宮碑文紀載,鄭氏部將李明烈將軍,曾於此地區興修水利,屯田開墾。
漢人在大約康熙三十年(1691年)之後沿著力力溪(東港溪)、下淡水溪(高屏溪)新園鄉港西村一帶進入崁頂開墾,例如當地望族羅氏先祖羅旗,原籍福建省漳州府平和縣,入墾「舊港東」。清代港東里與港西里地名由來,是由於此區分別位於東港溪支流九甲溪港口之東、西兩側,以東稱港東里,以西稱港西里。
崁頂在清朝年間隸屬鳳山縣港東里,名稱始見於《鳳山縣志》:「按社倉之設,系康熙四十八年福建巡撫張伯行令各縣設立。捐粟則官與紳衿共之,看守則倉長與鄉耆同之。出入聽民間自便,官不得過而問,令各學教官查核其實數焉。......一、在港東裏嵌頂。一間俱系康熙四十八年知縣朱永清捐建。坊里原轄七里、二保、六莊、一鎮、十二社。今兆民日眾、人居日廣,複設港東、港西二里;合九里焉。縣屬轄九里、二保、六莊、一鎮、十二社。里、保、莊、鎮皆漢人所居,社則土番處焉。里:仁壽里、維新里、長治里俱在縣治之北、嘉祥里在縣治之東北、依仁里在縣治之北,與台灣縣交界、新昌里在縣治之西北、永寧里在縣治之西北,通七鯤身、港東里、港西里俱在縣治之西南。」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記載:『淡水巡檢司在大崑麓(今枋寮鄉大庄村)。雍正九年建,今(乾隆23年)賃公館在港東里嵌頂街』。下淡水巡檢司移駐崁頂,崁頂村今有「衙門口」聚落,東港內關帝庄有「本司衙」地名一處,概是地名由來。(下淡水巡檢司位置變遷依序為:東港、萬丹、枋寮、崁頂)
日治時期,1904年,崁頂地區屬阿緱廳潮州支廳,並包括崁頂、過溪仔、洲仔、力社等庄。1920年,實施「地方制度改正」,崁頂地區改歸新園庄,屬高雄州東港郡,崁頂地區則分為崁頂、過溪子、洲子、力社等4個大字。
1946年,新園庄改為「新園鄉」,隸屬高雄縣東港區,而由於日治時期的崁頂地區與新園鄉行政中心之間隔著東港溪,且當時兩區域間並無橋梁交通,往來不便,故倡議分鄉。1950年3月24日,實施行政區域調整,將新園鄉的東港溪以東部份分鄉設治,成立崁頂鄉,並同時改隸屏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