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穗鄉: 歷史
瑞穗鄉舊稱「水尾」,意思是秀姑巒溪之尾。
瑞穗地區在史前時期已有人類在此活動,並留下掃叭石柱遺址。依據考古學家的研究,該遺址屬於新石器時代,距今約有三千多年,最主要的文化相是卑南文化和麒麟文化。
在19世紀中後期漢人前來墾拓之前,此地為原住民的居住地,尤以阿美族為主,依據口述歷史調查,較早的部落有奇美、莫魯漲、蘭阿散、阿多蘭、烏鴉立、青山、梧繞(烏漏)、加納納等。
早在1812年(清嘉慶17年),便有漢人至今吉安鄉一帶拓墾的記載;其後的1825年(道光5年)、1851年(咸豐元年)分別又有大批漢人至今壽豐鄉志學村、花蓮市豐川(國裕里、國強里、國慶里交界地區)一帶拓墾;1853年(咸豐3年)則另有一小批漢人璞石閣(今玉里鎮客人城)拓墾。但直到1874年(同治13年)牡丹社事件發生時,瑞穗地區仍無任何漢人拓墾的記載。
牡丹社事件發生後,清政府為加對臺灣東部的主權行使,由總理船政大臣沈葆楨來臺辦理防務,推動「開山撫番」的軍民屯墾政策,分北、中、南三路向東臺灣開闢道路。1875年(光緒元年)正月,中路統領臺灣鎮總兵吳光亮率部築路,由林杞埔社寮經大水窟、坑頭扺達璞石閣,再往北築路至水尾(今瑞穗鄉瑞美村),此乃本鄉有漢人開闢之始。其後屯墾的軍民安頓下來,逐漸形成漢人聚落。
在清領時期的20年間,清政府的開山撫番政策導致多次的原住民抗清事件。在本鄉發生的重大衝突有1877年(光緒3年)的奇密社事件、1878年(光緒4年)的加禮宛事件及1888年(光緒14年)的大庄事件,都是因開闢道路、拓墾土地、賦稅問題所引起。
日治時期,總督府鑒於此地稻米結穗纍纍,而取其諧音(水尾的日文發音為Mizuo)以日本神社「豐葦原之瑞穗國」的字句,易「水尾(みずお、歷史假名遣:みづを)」為「瑞穗(みずほ、歷史假名遣:みづほ)」。
1930年,國田正二將咖啡引進瑞穗舞鶴台地,獲得馬有岳等仕紳幫助。
1937年(日本昭和12年)花東進行地方改制,在此設置「瑞穗庄」,庄役場設於瑞穗聚落,劃歸花蓮港廳鳳林郡管轄。其轄區有大和(含加禮灣、乾真巷、大農場、阿羅朗等部落)、白川、瑞穗(含水尾、舊水尾、打麻園山腳等部落)、鶴岡(含烏漏、屋拉力、青山等部落)、奇美(原稱猴子山)、舞鶴(含掃叭頂、加納納、馬立雲等部落)等地區。
1945年(民國34年)日本戰敗,同年10月25日國民政府接收臺灣。隔年1946年(民國35年)1月11日成立花蓮縣政府,並將地方行政區由原郡、市、街、庄改為區、市、鎮、鄉。瑞穗庄因而改制為瑞穗鄉,隸屬花蓮縣鳳林區,並重新分村劃鄰,將大和大字劃分為大和、大豐、大農等三個村,白川大字劃分為馬遠、富源、富民、富興等四個村,瑞穗大字劃分瑞穗、瑞美、瑞良、瑞西(祥)、瑞北、紅葉等六個村,連同原有的鶴岡、奇美、舞鶴,合計共16個村。同年5月15日將紅葉、馬遠二村劃併萬里成立萬里鄉(今萬榮鄉)。1947年(民國36年)3月1日,將大和、大豐、大農三個村劃併入新成立的光復鄉,並確立轄區至今。同年12月31日裁撤鳳林區署,瑞穗鄉改為直隸花蓮縣政府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