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鎮: 歷史
舊稱「瑯嶠」另有寫做「郎嶠」、「瑯𤩝」等。荷蘭人則有記做「Lonkiauw」、「Lonckjau」、「Lonckijou」等。1875年(光緒元年)設城時,取當地常春的氣候稱之「恒春」。此外,恆春城所在地另有一個古名為「猴洞」。
清治時期光緒元年(1875)設恒春縣,故留有恒春縣城。日治時期為高雄州恒春郡郡治,設恒春街。戰後改制為屏東縣恒春鎮至今。墾丁國家公園大部均在本鎮境內,並以鎮內地名「墾丁寮」命名,墾丁寮聚落所在之墾丁大街目前仍為遊客觀光之餘休憩用餐之處。
2008年電影《海角七號》以本鎮為舞台,唯片中所提及之地名「恒春郡海角七番地」為虛構,實際上本鎮歷史上並無任何與「海角」有關的地名或行政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