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鄉: 歷史
依據荷西時期的番社戶口表,現今牡丹鄉境內已有記載Sdakj(四林格)、Catseleij(茄芝萊)、Kous-kous(高士佛)、Mat-saran(牡丹灣社)等部落,故牡丹鄉在荷西時期可能早已為外人所知。自清領時期起,牡丹地區被劃屬「番界」,清領時期的牡丹雖然已是歸化生番,但至清末仍未納入行政管轄,而係被分於恆春下番十八社內。直至1874年發生牡丹社事件以後,境內的牡丹、高士佛等社名方始多次出現於官方文書中,而牡丹社事件及日治時期的四林格事件,亦成為境內各部落受到官方注意的主要因素。
日治時期,牡丹地區仍屬蕃地,其先後曾分別由恆春廳蚊蟀支廳、阿緱廳恆春支廳及高雄州恆春郡管轄,牡丹地區的茄芝萊、牡丹、高士佛、八瑤、牡丹灣及四林格等部落各有設置警察官吏駐在所及派出所,負責行政、教育、警政及產業指導等工作。
1945年二戰後,社改為「村」,牡丹地區成立石門村、牡丹村、東源村、旭海村、高士村、四林村等6個村。1946年,高士佛社警察官吏駐在所改名為「牡丹分駐所」,並移至石門村,同時於該村設鄉公所為行政機關,10月正式成立牡丹鄉,屬高雄縣恆春區。1950年10月,調整行政區域並撤廢區署,牡丹鄉改隸屏東縣。
1974年,中科院飛彈基地設於旭海村內,多數區域被劃為經常管制區或特定管制區,由於長期受到封閉與限制,因此保留了極其原始、純淨的山海美景與豐富生態。現今雖已解除部分管制,但轉型為「旭海-觀音鼻自然保留區」及阿塱壹古道,仍維持低度開發的生態旅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