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历史
新石器时代,已有古人类在蚝岗(今南城)生活。
夏朝时,东莞属南交地。
周朝春秋战国时,东莞属扬州之境,大越之南裔。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楚国击败越国,其君长散于江南海上,谓之百越。
秦朝(前214年)秦始皇併嶺南,莞邑之地属南海郡。
西汉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年)平南越,置南海郡,领六县,邑地时属番禺县。
东汉顺帝分番禺之地,设增城县,邑地于增城治下。
三国东吴甘露元年(265年),始置司盐都尉于东官场,意为“东方盐官”。
东晋成帝咸和元年(326年)立东官郡,地处东官场北。咸和六年(331年),邑地立县,因地有宝山,故名宝安,属东官郡。晋安帝隆安元年撤并到义安郡。
南朝时期邑地又被数次撤并。南梁天监六年(507年),东官郡改为东莞郡。南陈祯明二年(588年),复改东莞郡为东官郡。
隋朝开皇九年(589年),废东官郡,以宝安县属广州。
唐朝至德二年(757年)更名东莞,县治置于涌(今莞城),第一次修築东莞古城。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分东莞的香山镇立香山县(今中山市地)。
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以东莞守御千户所编户五十六里立新安县(今深圳市地)。
清朝(1839年),林则徐在东莞虎门销烟,引发鸦片战争。
中華民國時期, 東莞縣先後隸屬廣東省的粵海道、中區綏靖委員公署、第一行政督察區和第四行政區。
抗日战争期間,东莞在1938年10月的惠廣戰役被日軍攻佔。大岭山是东江纵队的基地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后,东莞属东江行政区管辖。1950年属珠江专区,1952年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属惠阳专区,1958年11月,东莞县短期隶属广州市,1959年1月,划归佛山专区,1963年6月,复属惠阳专区。198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县级),属惠阳地区管辖。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东莞市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