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 历史
1921年2月1日(民国十年),广州市政厅成立,广州正式设市。廣東省城內番禺县府保留運作。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番禺县府从廣東省城內外遷至禺南新造。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 原属番禺县的彬社、公和、敦和、崇文、沥滘、车陂、石牌、冼猎杨、龙洞堡(现在海珠区大部份、天河区、芳村区一部份地方)划归广州市管辖。
抗日战争期间番禺沦陷后,原县政府輾轉遷移去廣東三水、沙坪、威井等地,而汪精卫政府另立的番禺县府驻於广州市东山区。
1945年光復后,番禺县政府移治禺南市桥,初在先锋巷谢氏祠堂。
1949年10月中共部隊進駐番禺,地方改由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方军事管制委员会管治。
1950年3月至1952年11月,隶属珠江地区专员公署。
1952年12月至1956年1月,隶属粤中行政公署。
1953年6月,番禺县部分地区划入广州市,成立黄埔区。
1956年2月起,隶属佛山专员公署。
1958年1月,番禺县珠江河以北地区(禺东、禺北)划归广州市。
1958年12月15日至1959年6月10日,番禺、顺德合并为番顺县,县治设原順德縣的縣治大良镇,其间一度改隶广州专员公署。
番禺縣地域經歷多番調劃,到1958年為止,剩原禺南地區(前沙灣司及茭塘司大部,不包括海珠島),時年轄內人口25萬,耕地65萬畝。
1959年6月10日恢复两县建置,并将中山县属的大岗、万顷沙、南沙、黄阁等地划属番禺(萬頃沙、南沙在民國到共和國初是歸屬東莞),县府沿设市桥,確定番禺現行地域格局。
1975年1月,改隶广州市。
1992年5月20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2]49号):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番禺县,设立番禺市(县级),仍由广州市管辖。 同年6月18日,番禺举行撤县设市挂牌仪式。
2000年5月21日,国务院同意广东省撤销番禺市设立广州市番禺区,同年7月10日,番禺区举行撤市设区挂牌仪式。
2002年3月28日,市桥街道一分为四,设立市桥、沙头、东环、桥南4个街道;将新垦镇并入万顷沙镇,将潭洲镇并入大岗镇,将莲花镇并入石楼镇;新造镇小谷围岛划归新成立的小谷围街道管辖。
2005年4月28日,原属番禺区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获国务院批准新设立南沙区,同年五月附同鄰近的黄阁镇、万顷沙镇、横沥镇、灵山镇部分地区正式改为南沙区。
2006年1月25日,撤銷靈山鎮、鱼窝头镇,其行政區域分別併入欖核鎮、大崗鎮和東涌鎮;大石街道洛溪岛和南浦岛划归新成立的洛浦街道管辖。
2012年12月1日,原属番禺区的东涌镇、大岗镇、榄核镇正式划归南沙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