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 历史
金水区的辖区范围是先民活动较早的地区。大河村遗址位于辖区内,包含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和夏商文化三个时期的遗迹和文物,表明早在5000年前已有人在此居住繁衍。郑州商城遗址为商朝的早期都城,有3500年的历史。位于辖区东部的祭城(现由郑东新区代管)史称“祭伯城”,为周公第五子祭伯的封地,是著名的古城镇,距今有3000年历史。
金水区的名称来源于金水河。相传在郑国宰相子产去世后,因其清正廉洁,家无余财,办不起丧事,郑国百姓闻讯,纷纷献出自己的珠宝首饰,但其子不愿接受,因此人们便将金银珠宝沉入子产封地的河中,因此该河便得名金水河。但据史料记载,金水河实为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派兵开挖的人工渠道,以解决都城开封的饮水与漕运。因该河发源于开封的西方,五方五行中西方为金方,故得名金水河。
中华民国统治时期,该地属郑县管辖。1948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郑州,并分设郑州市与郑县,金水区现辖区的城区部分在当时属郑州市,郊区及农村部分则属郑县。1953年,郑县建制撤销,并入郑州市,现辖区的城区部分分归当时的陇海区、二七区和建设区,其他部分则属于原郑县改为的郊区。
同时,为迎接河南省会由开封迁往郑州,在现辖区东部开始大兴土木,进行基础建设,时称“省府工地”,后来被称作“行政区”,辖区北部则相继建成数十所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被称为“文化区”。
1960年4月,金水人民公社正式成立,并于1961年8月更名为金水区。此时,金水区已初步形成东部的“行政区”、南部的“商业区”、北部的“文化区”和西部的“工业区”。1987年,郑州市区划调整,原属郊区的柳林乡、祭城乡、姚桥乡和原金海区的庙李乡被划归金水区。2002年,郑东新区的规划启动,辖区东部的龙子湖街道、祭城路街道、如意湖街道、博学路街道、龙湖街道、龙源路街道和金光路街道目前由郑东新区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