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 历史
=== 古代 ===
据常熟境内最早原始文化遗址——钱底巷新石器文化遗址证实,早在5000年前就有人类在常熟地区聚居。
商末时,周太王之子泰伯建立勾吴。据《吴地记》有关古吴“北临大江”的记述,常熟地方为勾吴北境。西周时属吴国,公元前473年属越国,公元前333年属楚,公元前248年改属黄歇封地,公元前222年属秦。秦朝时设立郡县制制度,常熟地区属会稽郡吴县。
西汉时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属荆,后于前195年改属吴。东汉时永建四年(129年)改属吴郡吴县。西晋太康四年(283年)设立海虞县,隶属吴郡,因县境东临沧海而得名。东晋咸康七年(341年),在南沙乡设立南沙县,隶属晋陵郡。当时常熟地区属海虞县与南沙县。
南北朝时,海虞、南沙两县均属南朝刘宋。南齐时(479年至502年),海虞县北境设立海阳县,隶于晋陵郡。梁天监六年(507年)以海虞、南沙、海阳等县统隶于新置的信义郡。大同六年(540年)于南沙之地置常熟县。
隋朝时,以海阳、前京、信义、海虞、兴国、南沙六县之地并入常熟县,隶属苏州。唐朝武德七年(624年)时,常熟县治由南沙移至海虞。元朝贞元年(1295年),常熟县升为常熟州(中州),隶属平江路。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恢复为县,隶属苏州府。明朝天啟、崇禎年间,士大夫因避諱光宗朱常洛,往往改称「恆熟」、「尝熟」。
清朝时,常熟初属江南省苏州府,江苏省建立后隶属江苏省苏州府。清雍正四年(1726年),常熟县东境划出,新设昭文县。1911年11月7日,常熟、昭文两县合并为常熟县,恢复原建制。
1912年,苏州府撤销,常熟县属江苏都督府。1915年隶属苏常道。1923年,江苏省设立行政督察区,常熟县先后隶于第三行政督察区和第二行政督察区。
1937年11月19日,日军占领常熟,常熟沦陷。1938年改属伪江苏省政府。1940年8月至1941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常熟县境内并跨县先后建立常熟县、太仓县、苏州县、洋(阳)澄县、沙洲县、无锡县、虞西行署民主政权,分属苏南第一、第二行政区。1945年抗战胜利后,改属江南行署,仍隶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4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常熟,常熟解放,同年5月在常熟县城设立常熟市,常熟市、常熟县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常熟县由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专区管辖。1953年1月,苏南、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撤销,设立江苏省,常熟县、常熟市由江苏省苏州专区管辖;1954年11月,常熟市改为省辖市。1958年4月,常熟市撤销,原常熟市管辖范围由常熟县管辖。
1983年1月18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常熟县,以原常熟县管辖范围建立县级常熟市。同年3月1日起启用“常熟市人民政府”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