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 历史
桂平历史悠久,曾长期为州府级别的地方单位驻地。秦汉时隶属桂林郡,桂林郡治据史载曾在今日桂平市区附近(但尚无实质性的考古证据可证实),后桂平分立为布山郡,桂平即布山郡治。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桂平也曾被鬱林郡管辖。自南北朝的梁朝始建“桂平”建制。至明清时期为“浔州府”。因地处两江交汇之处,得水路便利。桂平曾是广西东部仅次于梧州的商埠,在西南商品进出广东的通道上有重要地位。在清中后期,浔(浔州,即桂平)与邕(南宁府)、梧(梧州府)、郁(鬱林直隸州)、桂(桂林府)、平(平乐府)、庆(庆远府,即今河池)等府并立,是广西重要城市之一。
明清两代浔州辖四县,桂平县,平南县,武宣县,贵县。其中浔州府治和桂平县治同城。府治和县治都在今桂平老城区县府街一带(本地人俗称“丁字街口”)。
20世纪后因交通状况的改变(公路铁路的通行和水运衰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计划经济的施行,桂平地位随即衰落。后被玉林地区所辖。1994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为县级桂平市。后因地级贵港市的建立,为贵港市所“代管”至今。
因为行政区划的变迁,武宣县划归地级柳州市(于2002年来宾升格地级市後属来宾市),平南县独立置县(归地级贵港市管辖),贵县,即为今日地级贵港市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