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 历史沿革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汉将灌婴驻军当地,设豫章郡,次年(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修筑城池,城址在今南昌火车站东南约4公里的黄城寺,城周长十里八十四步,称为“灌婴城”,开创南昌建城史。首建“南昌县”为豫章郡之郡治,取“昌大南疆”和“南方昌盛”之意,定名“南昌”;县境含今之南昌、新建、丰城、进贤4县地及附近一些地域;三国时魏黄初二年(221年)与丰城县分治,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与新建县分治,崇宁二年(1103)与进贤县分治
前21世纪至前771年(夏商周)时古未封邑,《禹贡》云属扬州之域;
前770年-前221年(春秋战国)楚之东境吴之西境,显王三十五年,楚灭越,属楚地,仍无封邑;
前223年秦灭楚,设置三郡(会稽、章、九江),地属九江郡。郡治寿春。
始皇二十六年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地仍属九江郡;
汉高帝元年(前206年)属于九江王国;
汉高帝四年(前203年)属于淮南王国。
高帝五年(前202年)灌婴渡江破吴郡,分九江郡立豫章郡,平定豫章同年,始建南昌县(治所在今江西南昌市东),隶属豫章郡,为郡治。
元封五年(前106年)设置扬州刺史部,豫章郡南昌县属之。
建平二年五月(前5年)河間惠王刘良之子刘宇被封为南昌侯,南昌侯国持续约十二年。
新莽始建国元年(9年),改豫章郡为九江郡,县易名宜善县。郡治九江。
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名豫章郡南昌县。
兴平元年(194年)孙策据江东,以孙贲为豫章太守。
建安十五年(210年),孙权据吴,析南昌地南境置富城(今之丰城市)、东境为钟陵(今之进贤县)、西境为宜丰(今之新建区)三镇。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封孙权为南昌侯。
魏黄初二年(221年),封孙权为吴王。南昌侯被封予武周。
吳黄武元年(222年),孙权脱离曹魏,宛陵侯呂範改封为南昌侯。
吳黄武七年(228年),呂範之子呂據襲封南昌侯。
吳太平元年(256年),呂據兵败自杀,南昌侯国被除。
太康元年(280年)属扬州豫章郡。钟陵镇升为钟陵县,隶于豫章郡。
元康元年(291年)属江州豫章郡。晋属江州,为州治。
永嘉元年(307年)《晋书》:彭泽改隶浔阳,省宜丰、钟陵归属南昌县。
南朝宋(420~479年)属江州豫章郡。
宋永初元年(420年)徐羨之受封為南昌公。
宋元嘉二年(425年)废海昏县。
宋孝建元年(454年)朱脩之受封南昌侯。
齐建元元年(479年)王俭受封南昌公。
齐永明七年(489年)王骞袭封南昌公,至梁天监元年(502年)降封为南昌侯。
梁普通三年(522年)王规袭封南昌侯。
梁大同四年(538年)王褒袭封南昌侯,國相孔奂因侯景之乱未赴任。
梁(502~557年)属豫章王国。
梁末置豫宁郡,豫章郡存县八,大同二年(536年)移丰城属巴山郡,存县七,复置宜丰、钟陵,领县九。
陈(557~589年)属江州豫章郡。
永定二年(558年),移新淦属巴山郡,存县八;永定三年(559年)以县西境宜丰地置西昌县,统县复为九。
隋开皇九年(589年)更名豫章县,属洪州总管府洪州。省艾,永修、豫宁、新吴入建昌。
大业初(605年)属豫章郡;钟陵县并入豫章县。丰城还属豫章郡。豫章郡领豫章、建昌、建城、丰城四县。
武德五年(622年)《唐书》:析置钟陵县。于西境置南昌县 (唐朝)(县志作西昌县),以南昌县 (唐朝)置孙州,于建昌县置南昌州总管府,孙州隶之。洪州领豫章、丰城、钟陵三县。
武德八年(625年)省钟陵县、南昌县 (唐朝)(县志作西昌)入豫章县,孙州,南昌州废。
贞观元年(627年)贞观元年分天下为十道,属江南道洪州。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为十五道,属江南西道洪州。
天宝元年(742年)洪州复改豫章郡,本县属之。
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洪州,本县属之。
宝应元年(762年)避代宗(李豫)讳,更名钟陵县。
贞元元年(785年)《元和郡县图志》謂寶應元年十二月复名南昌县。《唐书》謂贞元中改,此后县名均称南昌。
南唐周显德五年(958年)属南昌府洪州领县七。
南唐宋建隆二年(961年)李璟短暂迁都南昌府(号“南都”)。
开宝八年(975年)是年平江南,归宋。属洪州
太平兴国六年(981年)析西境置新建县,自此南昌、新建分治不合
至道三年(997年)《宋史》:至道三年分天下为十五路,天圣析为十八,元又析为二十三。属江南西路洪州。
崇宁二年(1103年)升南昌之进贤镇为进贤县。《县志》又云:大观二年刘清风乡入进贤。自此南昌、进贤分治不合。
建炎四年(1130年)《宋史》建炎元年洪州与江宁府并升帅府。建炎四年合江东西为江南路,绍兴(年号)初复为东西路,洪州隶江南西路。
隆兴元年(1163年)升洪州为隆兴府。
至元十四年(1227年)属江西行中书省江西道宣慰司隆兴路总管府隆兴路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属江西行中书省;避裕宗讳,更名龙兴路。
公元1362年(元至正二十二年)农历正月,朱元璋占领南昌后,改变元朝建制,将龙兴路改为洪都府,依旧置江西行省,治吉安。二月,还治南昌。次年,改洪都府为南昌府。
洪武九年(1376年)属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南瑞道,洪都府改为南昌府
1644~1911年属江西等处承官布政使司,分守南昌道分巡南瑞道,南昌府。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及直属州
民国3年(1914年)全省设四道,属豫章道。
民国14年(1925年)7月成立南昌市政处,为设市进行筹备事宜。
民国15年(1926年)道废,县直隶省,南昌县城设南昌市,市县分治。但县治未变动。
民国21年(1932年)江西省辖十三行政区,属第一区。县治今子固路。行政区驻南昌。同年撤销南昌市但保留辖区监制由省领导。
民国24年(1935年)江西省辖八区,属第一区。行政区驻武宁。同年年8月成立南昌市政委员会。
民国26年(1937年)江西省辖八区,属第一区。县治移至万舍。同年7月恢复南昌市政府。
民国28年(1939年)江西省辖十一区,属第十一区。日本军入侵南昌。省府三月移至吉安,冬移泰和。县治移三江蔡家,行政区驻丰城。
民国31年(1942年)江西省辖九区,属第一区。行政区驻丰城。
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投降。9月县治迁移莲塘。
民国35年(1946年)5月县治迁谢埠。
民国38年(1949年)5月21日谢埠解放,6月15日南昌县人民政府成立。8月20日县治复迁莲塘。属南昌专区
1958年9月与新建县同划归南昌市辖
1961年7月又同划归宜春专区辖
1967年11月复划归南昌市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