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 历史
永城在春秋战国时期属宋国,置芒邑。秦朝正式设芒县,属砀郡,为永城设县之始。西汉时期,芒县改属豫州刺史部沛郡,东汉时改芒县为临睢县,属沛国。三国时期属曹魏,废临睢县,划归谯郡。至北魏时期,将该地划归徐州。隋末重新设县,名永城,属谯郡。唐朝时期,永城县改属亳州。北宋时期,永城县属淮南东路亳州,金朝时属南京路亳州。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年),永城县被划归河南江北行省归德府管辖。明洪武元年(1368年)五月,永城县改属开封府,同年十一月又重新属归德府。清朝沿袭明制,政区建制及隶属不变。
中华民国时期,永城县于1914年被划归河南省开封道管辖,1932年划归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1945年1月,为纪念1944年9月阵亡的新四军第四师师长彭雪枫,新四军将永城县改名雪枫县。1949年3月复名为永城县,隶属皖北行署区管辖。1952年1月,永城县划归河南省,隶属商丘专区,1958年12月改属开封专区。1961年12月重新划归商丘专区(1969年改称商丘地区)。
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撤销永城县,设县级永城市,治所向东迁移8公里至沱河北岸大谢庄建立东城区。1997年6月,商丘地区被撤销,同时设立地级商丘市,永城市隶属之。2011年6月1日,永城市正式成为省直管市,由商丘市代管。2014年1月1日,永城由河南省政府全面直管。2016年,永城市被河南省规划建设为商丘市域副中心城市。2018年1月1日,永城市全面归还恢复商丘市管辖。
永城市范围内在历史上还曾设有酂县、敬邱县、建平县等。酂县在今市域西南,设置于秦朝,属砀郡,西汉时属沛郡,东汉时属沛国,西晋时划归谯郡。北齐时县废,隋朝复置酂县,属亳州。唐朝前期因袭隋制,至开元年间(713~741年)废除该县建制。敬邱县在今市域西北,始置于西汉,属沛郡,东汉改称太邱,属沛国。建平县在今市域西南,始置于西汉,属沛郡。东汉时属沛国,西晋时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