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 历史沿革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始置南宾县,唐貞觀十年(636年)易名灵山县,因县治有西灵山(今称六峰山)而得名。原属广东省,1965年划入广西至今。
唐屬欽州寧越郡,本南賓縣,貞觀十年更名。宋因之。元至元十四年,屬欽州路安撫司。十七年,改欽州路總管府。洪武九年四月屬廉州(廉州府,元朝廉州路,屬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為府。洪武七年十一月降為州。洪武九年四月屬雷州府,十四年五月復為廉州府),洪武十四年五月仍屬欽州。
1949年12月10日,当局将贵县管辖的木格、桥圩等2特区共18个乡划给灵山县暂时管辖。1950年1月10日,当局将原属贵县的木格、桥圩2特区移归贵县管辖。
1950年1月13日,灵山管辖的横东、上南、南山3个特区划归横县管辖。
1951年2月15日,灵山县行政区划又作全面调整,将部分区乡划给横县、合浦、贵县等县管辖。1951年6月2日,又将第七区即那楼区划给邕宁县管辖。
1952年7月,根据广西省钦州地区专员公署核定,将十一区所属的横山、长山和旧时路3个乡划给合浦县管辖,,原属横县的沙塘、岭平、邓塘等3个乡划给灵山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