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 历史沿革
新郑是“华夏民族之根”,早在8000年前的裴李岗文化时期,先民们已在此定居。5000年前,新郑为有熊国,中华人文始祖轩辕黄帝就诞生、建都于此。辖区内有商代郍方。
“新郑”之名源于周代诸侯国郑国东迁之事,郑国在西周时原封于今陕西地区,西周末年郑国迁往河南,故将新都城命名为“新郑”。春秋战国时期,郑国、韩国先后在此建都达539年之久,因此现新郑城区又称“郑韩故城”。秦统一六国后,设新郑、苑陵二县,属颍川郡。汉朝时属河南郡。西晋设荥阳郡,新郑入苑陵县。南北朝时期,东魏设广武郡,苑陵县属之。隋复新郑,后废苑陵,并入新郑县,仍属荥阳郡。唐分新郑、清池二县,后清池县复归新郑。五代十国后设新郑县。1994年5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新郑县设新郑市,为郑州市下辖的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