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 历史沿革
=== 古代 ===
春秋时期,罗定为百越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定岭南,置南海郡、桂林郡、象郡三郡,今罗定地属南海郡。据唐《通典》卷一百八十四载:秦始皇“后遣任嚣攻取陆梁之地,遂平南越,置郡,此为南海,今南海、始兴……晋康、临封、开阳、高凉、连城、新兴、铜陵、怀德等郡是。”
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武帝平南越,置南海、苍梧等九郡,于苍梧郡置端溪县。元封五年(前106年),置交趾刺史部,苍梧等郡属其监察。罗定大部分地属端溪县。
三国吴黄武五年(226年),罗定地属广州苍梧郡端溪县。端溪县包括今德庆、罗定、郁南、云城、云安、信宜等的部分地方。
东晋永和七年(351年),析苍梧郡置晋康郡,初领十四县。元熙元年(419年)置龙乡、夫阮二县,龙乡县为泷水县的旧名。龙乡县处要津军事重地,南来豪族治理,用汉语命名。夫阮县用俚人治理,用古越语命名,汉语译为“荒地的村”,意为新开辟的地方。
南朝宋初年,置平原县,后升平原县为平原郡,领龙乡县。永初至元嘉年间(420~453年),罗定地包括平原郡(领龙乡县)及晋康郡之夫阮县。南齐永明元年(483年),废平原郡置广熙郡,析龙乡县置永熙县、罗平县两县,郡治龙乡县。罗定地括龙乡、永熙、罗平、夫阮四县。
南朝梁天监六年(507年),分广州置桂州,为后世两广分置之行政雏形。同年析广州置泷州(泷州之名源于今罗定江罗镜段有泷喉,滩高水急,巨石横截中流,十分险要)和建州,此时的泷州州治在今罗镜镇、太平镇境内。建州州治在今附城街道古城角。析广熙郡置平原、开阳、梁德、罗阳四郡。泷州辖平原郡(领龙乡县)、开阳郡(领开阳县)、梁德郡(领梁德县、永业县);建州辖广熙郡(领安南县、永熙县)、罗阳郡(领罗阳县)。其中永业县治在今广西岑溪市筋竹镇,梁德郡、梁德县治在今信宜市池洞镇。南陈仍按梁设。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龙乡县为平原县,与开阳县、怀德县、永业县同隶泷州。永熙县、安南县、罗阳县改隶建州。罗定地有平原、开阳、永熙、安南、罗阳五县。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平原为泷水县,改罗阳为正义县。罗定始有泷水县名。大业三年(607年),改泷州置永熙郡,废建州。并开阳县、正义县入泷水县,并安南县入永熙县,安遂县划归永熙郡。永熙郡辖六县:泷水县、永熙县、永业县、怀德县、良德县、安遂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改永熙郡设泷州,此时泷州州治在今太平镇潭白村一带(武德四年至贞观二年<621—628年>,信宜南扶州<后更名窦州>因境内僚乱曾侨治泷州)。析泷水县置开阳县、正义县,以泷水、开阳、正义、怀德四县隶泷州;另置南建州,以永熙县、安遂县、永业县隶南建州。武德五年(622年)并正义县入怀德县,永熙县更名永宁县。贞观元年(627年),废泷州,以泷水、开阳、怀德三县改属南建州。是年,唐分天下为十道,泷水县属岭南道。贞观六年(632年),复置泷州,领泷水、开阳、怀德三县;贞观八年(634年),南建州改称药州。贞观十八年(644年),废药州,省安遂、永业二县,以永宁、安南二县改隶泷州。天宝元年(742年),泷州改称开阳郡,隶岭南道。乾元元年(758年)开阳郡复为泷州。
宋开宝六年(973年)撤销泷州建制,开阳、建水、镇南三县并入泷水县,县署设于原开阳县境(今船步镇旧县址)。元大德八年(1304年),知县陈泽将设在开阳乡的泷水县治迁于建水乡羊禄埠(今罗城街道南区)。自宋开宝六年(973年)直至明万历五年(1577年),其间六百余年,罗定地域仅设泷水县,先后隶属宋代广南东路康州、元代德庆路、明代肇庆府德庆州等。明万历四年(1576年),凌云翼征广东罗旁山区,平瑶乱。万历五年(1577年),升泷水县为罗定直隶州,直隶广东布政使司,罗定直隶州领东安县、西宁县。罗旁平定,因以罗定为州名,罗定州之东西也安宁,便以东安、西宁为县名。由是泷水之名始革,而罗定之名亦始于此。
清朝沿置罗定直隶州,州治罗城,辖本州(罗定州)和东安县、西宁县。罗定州直隶广东省。另外,兵备道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设置。自明万历五年开州设罗定道驻州治,清康熙二年,罗定兵备道归并岭西守道。康熙六年裁撤岭西守道。康熙九年复设高雷廉道驻高州,罗定州守备隶之。康熙十六年复设罗定道驻州治。康熙二十一年裁并入岭西巡道分巡肇高廉罗道驻肇庆。雍正八年析为肇罗道。同治六年改分巡肇阳罗道驻肇庆府城。清末罗定州属广肇罗道。
民国元年(1912年),政府统一撤销州、府一级建制。罗定州改为罗定县,原罗定直隶州所辖之东安县(后更名云浮)、西宁县(后更名郁南)均改为省直辖县,同隶广东都督府。同年隶属肇罗经略处。民国三年(1914年)隶粤海道。民国十二年(1923年)改隶西江善后督办署。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转属广东西区绥靖委员公署高要行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隶广东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起,改隶广东省第十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29日,中共人民解放军占领罗定县罗城镇。11月成立罗定县军事管制委员会,12月成立中共罗定县委员会,属于西江地方委员会。11月11日广东省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随后于1950年3月,改称西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9月易名为西江区专员公署,罗定县皆属之。1952年12月,撤销西江专署,罗定县转属广东省粤中行署。1956年1月4日,撤销粤中行署,设立高要专区,罗定县随属。8月21日,郁南县加益区划入罗定县。
1958年11月4日,罗定县、郁南两县合并为罗南县。12月1日转属江门专属。 1959年1月4日,罗南县改称罗定县。1960年1月,云浮县东坝人民公社划入罗定县,次年转划入郁南县。1961年4月2日转属江门专属撤销,统合为肇庆专属。4月10日,析罗定县恢复原罗定、郁南两县建制,罗定县隶属广东省肇庆专区。1988年1月7日,撤销肇庆地区,设立肇庆市,代管罗定县。
1993年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罗定县撤县设立罗定市(县级),由广东省直辖,肇庆市代管。1994年4月5日,国务院批准云浮市升格为地级市;同年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委托云浮市代管罗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