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历史
秦汉时期属七闽地。三国时期,吴国、东吴在六平吴航头(今吴航街道)造船,因此,别称吴航。晋朝惠帝时,将扬州部太康分为建安郡和晋安郡,长乐属晋安郡原丰县。隋朝大业间,晋安郡改为建安郡,长乐属闽县。
唐武德六年(623年)由闽县析立,取《诗经》“宅新邑,宁厥止”之义,县名为“新宁”,县治设敦素里平川(今古槐),不久改称长乐县。属福州长乐郡。武則天聖曆二年(699年),析出长乐南部的太平、感德、崇德、孝义、万安、长东、永乐、永福8个乡,设置万安县(今福清市)。上元元年(760年),防御史董玠因敦素里地形卑湿,将县治移到吴航头。元和三年(808年),并入福唐县。元和五年(810年),复置长乐县。
五代十国时,王审知改为安昌县,复名长乐县。后又改为侯官县,复名长乐县。又改为安昌县,复名长乐县。闽国灭亡后,随福州入吴越国。进人五代十国时期,后梁乾化元年(911年),改县名为安昌县;后唐同光元年(923年),复名长乐县;長興四年(933年),王延钧称帝福州,国号大闽,改元龙启,升福州为长乐府,以闽县为长乐县,以长乐县为侯官县,以侯官县为闽兴县;清泰二年(935年),闽县、侯官、长乐均复旧名;后晋天福六年(941年),改闽县为长乐县,改长乐县为安昌县;天福七年,复为闽县、长乐县,均属长乐府,此后长乐县名稳定下来。
明永乐七年(1409年)郑和第一次在此驻扎海军二万八千余人,候风下西洋。永乐十二年(1412年)郑和奏上在长乐南山建造天妃宫,其左建三清殿,其右建三峰塔寺。宣德六年(1431年),郑和在长乐天妃宫立“天妃灵应之记碑”,明弘治三年(1490年)长乐知县首建城墙,嘉靖年间扩建,城有东西南北四门。隆庆二年(1568年)长乐知县筑十洋新街,十洋通衢坊。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知县将南山天妃宫迁往西关外天眉台。立县至清,长乐为闽州、福州、长乐郡、福州威武军、福州彰武军、福安府、福州路、福州府等(均为今福州)所辖。
中华民国成立後,废府、州、厅,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福建省设东、西、南、北4路道,长乐属东路道。1914年,改东路道为闽海道。1925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地方政制,长乐直属福建省政府管辖。1933年,以十九路军将领为核心,在福州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划福建为闽海、延建、兴泉、龙汀4省,长乐属闽海省。1934年7月,全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长乐为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区公署驻地,辖长乐、闽侯、连江、福清、平潭、永泰、罗源等县。9月,闽侯县十三区的“光俗里、高详里、至德里、绍惠里、钦仁里、江左里”,共六里划归长乐第七区(原属高详里的峡南村划归闽侯县管辖),时省府委员陈煌琳实地勘界并立碑太岁坑(今黄石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省设立8个专区,长乐属闽侯专区管辖。1955年,全省改设5个专区,长乐属福安专区管辖。1959年,复属闽侯专区管辖。1970年改专区为地区,属闽侯地区管辖。1971年,改属莆田地区管辖。1983年7月1日,实行市带县体制,长乐属福州市管辖。1994年2月18日,长乐撤县设市,仍属福州市。2017年8月,国务院批复,撤销县级长乐市,设立福州市长乐区。2017年11月6日,长乐区举行撤市设区挂牌仪式。
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马祖東犬島及西犬島(後改名東莒島及西莒島)原属长乐县管辖,国共内战后仍由中华民国政府控制,1949年,中華民國設東沙鄉,管白犬列島。1953年8月,于西莒島设長樂縣政府。1956年7月撤销長樂縣政府,将東犬島及西犬島收编为中华民国福建省連江縣莒光鄉。中华人民共和国於1954年設立了東沙鄉人民政府,但未能實際管轄,至1958年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白犬列島屬於梅花鎮所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