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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 历史沿革

巩义市: 历史沿革

=== 古代时期 ===
根据巩义境内的裴李岗、仰韶和龙山文化遗址可知,早在30万年前,人类就在这块土地繁衍生息。巩义为历史古邑,据先秦典籍记载,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等都曾在这里活动,并创造了为后人称道的“尧天舜日”式的稳定与繁荣。夏代,禹封夏伯于此,称夏伯国。太康时建都斟鄩,有说法称位于巩义境内。商代改称“阙巩”。西周、春秋时为巩伯国。战国时称东周。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年)置巩县。以“山河四塞、巩固不拔”得名。历代沿袭此名。
秦、西汉初属三川郡。汉武帝时属河南郡。晋时,巩境包括偃师东部一部分。北魏时属荥阳郡。东魏时属成皋郡。北齐废巩县,直归成皋郡。隋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复巩县,属河南郡。唐初属洛州,唐开元初(公元713年)属河南府。北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划巩县西部、偃师东部、登封北部设永安县以护宋陵,初属河南府。北宋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升格为永安军(直属中央)。南宋理宗时,改永安县为庆寿县。金贞元元年(公元1153年),改永安县为芝田县。元属河南府路,后废芝田县,恢复原先巩县建置。元至正二十年(公元1361年),一度升巩县为军州万户府。明、清时期,巩县属河南布政使司河南府。

民国二年(1913年),属豫西道(次年豫西道改称河洛道)。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属河南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直属河南省,受洛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督导。民国十七年(1928年)县治移至今站街镇老城村一带,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巩县初属郑州专区公署。1954年属开封专区公署。1958年底归郑州市。1961年复属开封专区公署。1964年9月,河南巩县(今巩义市)将县政府从站街镇搬迁至孝义镇。1983年重回郑州市。199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巩县,建立巩义市,隶属郑州市。2011年6月1日成为河南省首批赋予省辖市经济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的扩权县市。2014年1月,全面归省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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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lle: Text: Wikipedia – „巩义市“, Autorinnen und Autoren (Versionsgeschichte), CC BY-SA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