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 历史
汉代,为北沃沮之地。公元前27年,被高句丽所灭。
金朝,设曷懒路总管府、海兰路总管府管辖延边地区在内广大地区。
元朝,属辽阳行省开元路。
明朝,属奴尔干都司布尔哈图卫。
1714年,清朝政府设立珲春协领。
1881年,清朝政府撤销珲春协领,改设珲春副都统衙门,延吉归属珲春副都统管辖。
延吉旧称“南岗”、“烟集岗”。1881年,清朝废除封禁令后,朝鲜遭大灾,始有人入封禁区。1881年清朝遂废除封禁令,在南岗设立招垦局,后改为“局子街”。1902年,清朝在局子街设延吉厅。1909年,延吉厅升级为延吉府,取代珲春成为清朝和后来国民政府管理延边地区的统治中心。1913年,延吉府被改为延吉县
1912年改为延吉县。满洲国时期,延吉为间岛省省会。
1943年,改为間島市。
1946年1月,延吉街归吉辽省吉东分省延吉县管辖。8月,吉林省政府迁至延吉街。7月13日,吉东分省更名吉东专区。
1947年2月15日,划出延吉等4个县,恢复延边专区,延吉街为延边专区行署驻地,仍隶属于延吉县。
1947年9月25日,重新组成吉东专区,辖延吉县等8个县,延吉仍隶属于延吉县。
1948年3月10日,吉林省政府从延吉街迁往吉林市。3月27日,吉东专区更名为延边专区,延吉街划归延边专区延吉县管辖。吉林省政府从延吉街迁往吉林。
1948年7月,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吉林省政府决定,设延吉市(区级市),隶属于延吉县。
1949年,成立延吉市人民政府。
1950年8月,延吉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延吉市迁至龙井市(区级)。
1952年9月,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区,后改自治州,延吉亦是州府所在地。
1953年5月,延吉从延吉县划出成为县级市。
1985年1月,延吉市为开放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