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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 历史沿革

崇明区: 历史沿革

=== 唐至宋 ===
唐武德年间(618年-626年),今吕四一带的东布洲南面水中涨出两个沙洲,名东沙、西沙。神龙元年(705年),唐在西沙设崇明镇。北宋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设官煮盐,并发配死囚前来煮盐,崇明盐业始兴。天圣三年(1025年),东沙西北处又涨出一沙,因姚、刘两姓先来此沙居住,而名姚刘沙,并与东沙接壤。此后东、西沙之民陆续徒居于此,渐成村落。。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姚刘沙西北隔水50里处涨出一沙,因此沙由三次叠涨而成,故名三沙(一说因句容朱、陈、张三姓先来此沙居住而得名)。南宋嘉定十五年(1222年),在三沙原韩侂胄庄园置天赐盐场,隶淮东制置司。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广西横州知州薛文虎奉调来天赐盐场。薛以天赐盐场为边陲要地,地当东南要害,倭寇首冲,且户增人繁,奏请朝廷升场为州,朝廷准请,升天赐盐场为崇明州,隶扬州路,并任命薛文虎为首任崇明知州。随后,知州薛文虎在姚刘沙上堆土建州城,置州署。至正十三年(1352年),州城南面为潮汐冲啮而坍塌于水,达鲁花赤八里颜、知州程世昌、同知王也先不花在原州城以北15里以土筑城,城墙方圆九里三十步,城壕宽十步。

明洪武元年(1368年),太祖朱元璋因元崇明知州何允孚率众归附,御书“东海瀛州”赠之。洪武二年(1369年),因地坍户减,降崇明州为崇明县,仍隶扬州路。并置县署,以胡兴福为首任知县。洪武八年(1375年),改隶苏州府。永乐十八年(1420年),县城南为海潮所迫,坍于水,知县高居正、王瑛及指挥江麟在原县城以北10里的姚刘沙秦家符新建县城,城墙方圆仍九里许。宣德年间(1426至1435年),明廷批准巡抚周忱奏请,规定崇明以四山封疆,即狼山以南,宝山以北,西起福山,东迄佘山,其水面皆为崇明境域,境内新涨沙洲一律归属崇明。弘治十年(1497年),崇明县兼隶太仓州。嘉靖八年(1529年),县城坍于海,知县杜畿在姚刘沙西南隔水50里的三沙马家浜筑土城。
嘉靖二十九年至三十二年(1550—1553年),县城东北角遭海啮,知县尹辙议定于平洋沙筑新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5月7日,正值建城之际,倭寇来犯,攻东北棚,城墙被毁,倭寇攻入城内,知县唐一岑率军民与入城倭寇展开巷战,将倭寇驱逐出城,知县唐一岑终因伤重殉国。5月9日,倭寇复攻入城内,占领县署,并烧尽县署附近民宅。嗣后,城中军民奋起抗击,迫使倭寇败逃出城,收复县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巡按周如斗奏请明廷拨帑银4万两,由知县纪元凯筑砖城,以加强城防,抵御倭寇,,明廷允准,经10个月竣工,崇明县始有砖城。城墙周围七里三分,高一丈八。城壕宽十余丈,深一丈,高两丈,周长一千三百六十六丈。城东门题“东海瀛洲”,西门题“姑苏巨镇”,南门题“青龙要津”,北门题“江海朝宗”。
万历十一年(1583年),县城西北角坍塌,知县何懋官决定在长沙筑新城。新县城于万历十四年(1586年)动工,继任知县李大经将原定方圆七里之城缩小至四里七分,万历十六年(1588年)竣工。新县城设城门5座,东门名乐平,西门名庆成,南门名迎熏,北门名拱辰,东南门名朝阳。城四周有护城河。

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修缮五座城门并易名,东门名春晖,西门名镇海,南门名崇安,北门名武定,东南门名百胜。雍正二年(1724年)9月,崇明县专隶江苏省江苏布政使司太仓直隶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崇明岛西北一水之隔的山前、永兴、扁担、大年、小年、万盛、龙珠、三角、丁家、藤盘、杨桩、汤家等12沙,共计138平方公里划归通州直隶州。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崇明岛西北的半洋、富民、太平、乌桂、复兴、大洪、戏台、永年、大安、小安、日盛等11沙,共计318平方公里划属海门直隶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9月,江苏省以官款组织淞崇无线电局,供官商通报,中国第一份商用无线电报由淞崇无线电局发出。宣统三年(1911年)11月6日,崇明军政府成立,知县王绍曾任民政长,崇明脫離清朝統治。

民国二年(1913年)3月,崇明军政府改为崇明县公署,民政长改称县知事,王绍曾任首任县知事。民国三年(1914年)6月,崇明县隶沪海道。民国十年(1921年)10月,经江苏省派员勘定,永泰沙24万步土地划归崇明县。民国十六年(1927年)3月18日,北伐军到达崇明。同年4月,崇明县公署改为崇明县政府,设县长,田良骥任首任县长。直隶江苏省。民国十七年(1928年)3月1日,江苏省将崇明外沙的永太、永昌、西庆升、永旺、永丰、北连陞、南连陞、永隆、永阜、杨家、惠安、永兴、日盈、连珠等14沙划出,设启东县。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月中旬,大洋、小洋两岛划归浙江省,黄龙岛自浙江省划归崇明县。同年,崇明县隶江苏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崇明县隶江苏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为三等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月18日,日军占领崇明。同年4月1日,成立崇明县自治委员会,黄稚卿任会长。同年5月,在海门县倪家镇设立崇明县政府。同年12月,抗日民主政权崇明县行政公署成立,陈稚秋为主任。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6月7日,“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将江苏省崇明县改隶上海特别市,改崇明县为崇明区,崇明县自治会改称崇明区公署,黄稚卿任首任署长。汪伪南京国民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至三十二年(1942年至1943年)清乡期间将崇明区公署改称崇明特别区公署;又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8月,将崇明特别区公署改称崇明县政府,同时上海特别市政府设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崇明县隶之。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下旬至9月15日,中共地下党曾建立地方民主政权——崇明办事处,倪瀛任主任。同年9月,国民党县政府还治,崇明县隶江苏省第四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2月9日,崇明县改隶江苏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2月14日,江苏省将嵊泗列岛划出,建江苏省特别渔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中共华中九地委在南通宣布成立崇明县政府,姚志仁为县长。同年6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县城,崇明县政府隶苏北行政区南通专员公署。同年6月27日,解放军崇明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林德明为主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
1950年7月31日,崇明县政府改为崇明县人民政府,县长仍为姚志仁。1955年12月6日,崇明县人民政府改称崇明县人民委员会。1953年计划经济开始以后,因外省市计划中未包括上海市的副食品计划,致使上海的副食品供应出现短缺。1958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准把江苏省的上海(县)、嘉定、宝山划归上海市管辖,蔬菜和副食品用地相应得到了扩大,但供应仍无法满足全市需求,1958年11月21日,在上海市的要求下,国务院又批准江苏省苏州专区的川沙、青浦、南汇、松江、奉贤、金山六个县和南通专区的崇明县划归上海市管辖。1958年12月1日,崇明再一次被划入上海市。1963年7月,东平农场、新海农场划归上海农垦局领导。

文革时期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1月26日,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崇明联络站、崇明中学革命造反总部、崇明中学红卫兵革命造反委员会和卫校东方红战斗队4个造反派组织夺了崇明县人民委员会的权,成立崇明县革命接管委员会。同年2月22日,建立上海人民公社崇明革命造反联合委员会。同年2月25日,上海人民公社崇明革命造反联合委员会改为上海市崇明县革命委员会。同年3月下旬,上海市崇明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崇明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1968年2月22日,经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崇明县革命委员会。1969年1月,位于崇明的上海市属国营农场划归崇明县领导。1973年6月,国营农场改为市属县管。1975年3月,位于崇明的上海市属国营农场划归上海市农垦局领导。

改革开放初期
1978年,国务院确定崇明县为长江三角洲白山羊生产基地。1981年6月25日,崇明县革命委员会复称崇明县人民政府。1986年9月,农牧渔业部将崇明县列为全国改灶节柴试点县之一。1987年4月22日,上海市市长江泽民陪同中共中央代理总书记、国务院总理赵紫阳来崇明视察。1990年8月上旬,崇明金瓜获准成为北京亚运会标志产品,崇明县人民政府决定向北京亚运会赠送500公斤崇明金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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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lle: Text: Wikipedia – „崇明区“, Autorinnen und Autoren (Versionsgeschichte), CC BY-SA 4.0 · Foto: ---=XEON=---, CC BY 3.0 – Wikimedia Commons